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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那一年,高考结束的第二天,是我18岁生日。
以为高考后是放飞自我,可我感觉自己在家乡那座小城里闷得快发霉了。
最好的朋友苏苏去了云南,另一个闺蜜去了厦门,只有我,爸妈忙得不着家,更别说带我出去玩。
那天,我突发奇想:18岁了,我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02
于是,我带着最简单的行李和画夹出发了。
我记得那趟车的终点站是一个我从未听过名字的小镇。
车票只要十六块钱,硬座,车厢里弥漫着一股泡面和旧皮革混合的气味。
我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把头靠在冰凉的玻璃上,看着站台一点点往后退。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要去哪里,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
火车晃晃悠悠地开了将近三个小时,穿过山岭、田野和一个个不知名的小站。
我在那个小镇下了车,背着包在陌生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走。
镇子很小,只有一条主街,两排低矮的房屋,几家杂货铺和小饭馆,空气里有一股好闻的柴火味。
我在河边找了块石头坐下来,掏出速写本开始画对面那座老石桥。
我不知道黄小宇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只觉得画着画着,阳光的角度变了,有什么东西挡在了我右前方。
抬起头,逆光里站着一个少年,白衬衫被风吹得鼓起来,手里举着一个甜筒,正在低头看我画画。
03
“你这桥画得不对,”他说,语气里带着一种让人生不起气的笃定,“桥拱应该是七块石头,你画了六块。”
我愣了两秒,低头看了看我的画,又抬头看了看那座桥,再低头看看我的画。
“好吧,还真是六块。”我有点不服气:“一般人谁数那个啊?”
“我就数了,”他理直气壮地说,然后在我旁边的石头坐下,把那个甜筒递给我,“赔你的,算我多嘴。”
我没接:“我又没说我要吃甜筒。”
“但你满头汗,看起来很热,”他说这话的时候没看我,捡了块石头扔进河里,看着涟漪一圈圈散开,“而且这个甜筒买都买了,你不吃它就要化了。”
我接过来咬了一口,是香草味的,甜筒已经有点软了,但那种凉丝丝的甜一下子沁进心里,连带着对这个多管闲事的陌生人也生出几分好感来。
“你叫什么名字?”我含着甜筒含糊不清地问。
“黄小宇,大小的小,宇宙的宇,是不是这名字听上去又大又小的,哈哈哈。”
“你好,黄小宙。”我脱口而出地跟他打招呼,然后,两个人同时笑得前仰后合。
这一笑,让彼此都生出他乡遇故知的熟络。
04
那天,黄小宇带我逛了那个小镇。
他居然不是游客,而是在这里长大的。
他的奶奶住在镇子东头一栋老旧的居民楼里,楼下有一棵很大的梧桐树。
他大一在读,趁暑假回来陪奶奶,已经住了一个多星期了。
“你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来,不怕吗?”他一边走一边问我。
“有什么好怕的,”我说,“我又不是来抢劫的。”
他笑了,笑得眉眼弯弯:“你这个人说话挺有意思。”
“你这个人也挺有意思,”我回他,“谁会没事数桥洞有几块石头?”
“不是桥洞,是桥拱,”他纠正我,然后又笑了,“我从小就这样,习惯了。”
路过一家旧书店的时候,他停下来,像被什么牵住了魂魄一样迈不开步子。
他蹲在门口的一个纸箱前翻了一会儿,掏出一本泛黄的《百年孤独》,眼睛亮得像捡到了金子。
“马尔克斯,”他举着那本书,转头看我,“你看过吗?”
我摇摇头,其实我看过,几乎没看懂,所以,我想听他讲。
他果然开始讲了,从魔幻现实主义讲到布恩迪亚家族,从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纸讲到那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
他讲得眉飞色舞,讲话的速度比平时快很多,但一个字都不含糊。
能在这样的小镇,遇到一个同样看过《百年孤独》的人,好神奇。
05
夏天的光线拉得很长,我们在那个小镇的街上走了很久。
他带我去吃了他小时候常吃的那家馄饨店,店面很小,只有四张桌子,墙上贴着发黄的价目表,电风扇在头顶吱呀吱呀地转。
老板娘认识他,便多给我们每人加了一个荷包蛋。
他要了两碗馄饨,多加了香菜和辣油,然后从桌上的竹筒里抽出两双一次性筷子,掰开,递给我一双。
“你今晚住哪儿?”他忽然问。
这个问题把我问住了。
当我们吃完饭在街上转了一圈之后,我绝望地发现,这个镇上唯一的一家旅馆正在装修,门口堆着水泥和沙子,铁栅栏门上挂着一个“暂停营业”的牌子。
黄小宇站在那家旅馆门口沉默了几秒,然后看着我,表情很复杂。
“要不,”他犹豫了一下,“你住我奶奶家?至于房费,你帮我奶奶扫院子就可以抵。”
06
就这样,我在那个小镇待了三天。
三天里他带我走遍每一个角落。
河边的旧码头,街角的老邮局,后山上那座废弃的灯塔,还有镇子外面那片望不到边的向日葵花田。
每到一个地方,我就掏出速写本画画,他就在旁边看书或者看我。
第三天傍晚,我在河边的石阶上坐着画夕阳,他照例在旁边看着。
画到一半的时候,我把本子翻到新的一页,递给他一支笔:“你也画一个。”
“我不会画画。”
“试试嘛。”
他接过笔犹豫了一下,然后在纸上画了一只猫。
那只猫的造型极其抽象,头是圆的,身子是长的,四条腿像四根火柴棍,尾巴像一条蛇一样歪歪扭扭地翘着。
我笑得蹲到了地上:“你画的这个到底是什么东西?”
“猫啊,你看不出来吗?”
“这哪里像猫了?”
“这很像猫,”他指着纸上的线条,一本正经地解释,“这是耳朵,这是眼睛,这是胡子,四舍五入它就是一只猫。”
我笑够了之后,翻到他画猫的那一页,在空白处写了一行字:“黄小宇,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画了一只很好笑的猫。”
他看着那行字,忽然安静了几秒,然后用一种很轻很慢的声音说:“林潼,你会记得今天吗?”
“当然记得,”我说,“你画了一只这么丑的猫,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他没有接话,只是看着远处被夕阳烧红的云,嘴角有一点若有若无的笑。
07
那年九月,我去省城读大学,他回学校继续大二。
两座城市之间隔着三百公里的距离,坐火车要四个小时。
但每两周我们都会见一面,要么他来,要么我去。
冬天的时候他送了我一条围巾,是他自己织的。
对,一个中文系的男生,会织围巾。
那条围巾丑得无与伦比,有几针松几针紧,宽窄不一,有的地方甚至漏了针,露出一个洞来。
但我戴了一整个冬天,逢人就炫耀,这是我男朋友织的。
那时,每次我去看他,独自坐火车回学校时,他都好内疚。
有好几次,我坐上火车后,发现他就那样笑嘻嘻地朝我走过来,谦卑地跟我身边的乘客换座位。
把我送到学校后,他再坐火车一个人回去。
我心疼他一个人回去的孤独,他说:“不会,在火车上看书,时间过得飞快。”
08
那段时间,我过得无比快乐,快乐到以为余生都会是这副模样。
但我不知道的是,在我最快乐的这些日子里,小宇的身体已经出了问题。
他从来不告诉我,也从来不让我看到。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有很多蛛丝马迹。
他来看我的时候,有时候会忽然咳嗽,咳得很厉害,他会别过脸去,用纸巾捂着嘴,等缓过来之后再转回来对我笑,说“没事,就是呛了一下”。
他的脸色越来越白,不是那种好看的白,是一种发灰的、没有血色的白。
他的胃口越来越差,以前他吃两碗饭,后来一碗都吃不完,筷子在碗里拨来拨去,假装在吃。
但我没有在意。
十八岁的我,哪里懂得这些?我只觉得他是学习太累了,或者换季感冒了,年轻人嘛,扛一扛就过去了。
他从来没在我面前表现出任何虚弱,从来没有。
09
现在想来,他大概是用了全部的力气,在我面前维持着一个正常人的样子。
他不想让我担心,不想让我难过,他想让我在他还在的时候,尽可能地快乐。
这些,都是他离开之后,我才一点一点想明白的。
那个电话,是在2020年初夏的一个晚上打来的。
我刚从画室出来,手上还沾着颜料,手机在口袋里震了一下。
不是电话,是一条微信:“今晚给我打个电话好吗?我有事想跟你说。”
这不是他的风格。
他从来不会“要求”我给他打电话,我们之间从来都是想打就打,不想打就不打,随意得像呼吸一样。
他用“好吗”这个词,让我心里忽然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我拨过去,响了一声他就接了。
“小宇?”我说。
“嗯。”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但我认识他快两年了,我知道他声音里那种正常的频率不对,像一首熟悉的曲子忽然变了一个调。
“你怎么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大概四五秒钟,那四五秒钟里,我听到了他的呼吸声,比平时重,也比平时急。
“林潼,”他终于开口了,“我生了个小病……”
我当时就不淡定了,以他的性格,生了个小病,他是不会跟我说的。
“我去找你。”我当即要挂断电话,买车票去找他。
但他打断了我:“林潼,你听我说,我爸妈会带我去美国治疗。”
“我也要去,你等我。”说这话的时候,我整个人已经抖得拿不住电话,巨大的不安深深地裹住了我。
“这个病要治多久,我不知道,治不治得好也不知道。如果我好了,我第一时间回来找你,如果没有,林潼,记得用你的画笔,为我记录下这世间所有的美好,你能答应我吗?”
10
我哭了,蹲在走廊的角落里哭得说不出话。
手机贴着耳朵,眼泪顺着脸颊淌到嘴角:“我不要什么美好,我就要你。”
“你要的,”他说,声音忽然变得很温柔,温柔得像那天我们初遇时,吹过拱桥的风,“你要的,只是你现在还不知道,以后你会知道的。”
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想说很多话,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还有一件事,”他说,“我会换掉手机号,微信也会注销,我会努力治好自己,以健康的自己来找你,如果没来,你也要知道我努力了,就好。”
然后,他就从我的世界里蒸发了,而我,却连句“再见”都没能跟他说。
11
那天晚上我打了四十七个电话。
每一个都直接转进了语音信箱,那个冰冷的女声一遍一遍地说着同样的话,像一把钝刀,一下一下割在我的神经上。
第二天一早,我买了去他学校的火车票。
四个小时的车程,我坐立不安,旁边的大叔问我小姑娘你是不是不舒服,我说没有,但我一直在发抖。
我到他学校的时候是中午。
他的室友说他昨天就搬走了,东西都收拾干净了,什么都没留下。
我问他们知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们摇头,说只知道他办了休学,具体原因不清楚。
他的辅导员我也去找了,一个戴眼镜的中年女子,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最后只是说:“同学,他家里有安排,你不要担心。”
不要担心。
四个字,再冰冷不过。
后来我又去了那个小镇,坐汽车,转火车,走很长的路。
奶奶家的门锁着,窗台上那盆茉莉花早就枯死了,邻居说老太太被儿子接走了。
我站在那棵梧桐树下,仰头看着光秃秃的枝丫,想起去年夏天他站在这里,仰头看树叶缝隙里漏下来的光斑。
那天的阳光是金色的,落在他白色的衬衫上,落在他微仰的脸上,他转过头看到我,笑着说“早啊”。
那个画面像一把刀,刻在我脑子里,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得不像话。
那么生机勃勃的他,怎么会?
12
之后的几个月,我像疯了一样地找他。
我发了无数封邮件,正文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最后发出去的总是最简单的几句话:“你好吗?我想你,不管多久,我都等你。”
没有一封有回复。
我在网上搜他的名字,搜他的学校,搜那个病名,我加了很多病友群,问了很多的人,得到的答案永远是同一个:没有。
我甚至在每一个他可能喜欢的电影中发弹幕:黄小宇,你在哪里?我很想你。
跟着同学一起去黄山写生,我们在山上露宿一晚,只为等第二天的日出。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那样安静且华丽地绽放在眼前时,我哭得惊天动地,不是因为那般的壮观,而是如此的壮观,黄小宇,你若在场,该多好!
13
后来的事情,没有奇迹,也没有反转。
他没有突然出现,没有痊愈归来。
一年前,我收到了一本书——《百年孤独》,扉页上写着: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原谅我没能陪你走进这盛世烟火,但请你相信,我曾经用尽全力地希望活下去,而你,就是那希望。所以,潼,请你一定要狠狠地幸福,一份不够,要加量不加价。永远爱你的小宇绝笔。”
抚摸着那几行字,我感受得到一件事,他尽力了。
我甚至开始觉得,18岁那年的夏天,那场说走就走的冲动,和他在小镇上书店里淘到这本书时,我们的故事其实就写好了结局。
所以,这样的相遇,到底是馈赠,还是折磨?
只不过,时间让我学会了接受,接受他离开的事实,接受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他们出现在你的生命里,不是为了停留,只是为了路过。
路过的时候留下漫天的星光,然后就消失在黑夜里,而你,要带着那些星光继续走下去。
接受生命其实就是与孤独签下一个体面的约定。
14
如今我25岁了。
这些年,我画了很多画,去过很多地方,也遇见了一些人。
我学会了不熬夜,学会了好好吃饭,学会了一个人去看午夜场电影,一个人吃火锅,一个人去旅行。
我考上了研究生,毕业,找工作,在这座巨大的城市里独自生活。
那本《百年孤独》还在我的包里,就像随身要带着口红、纸巾和手机一样,换包时,也把它装进去,一直和我在一起。
扉页上,小宇的字迹已经有些淡了,我又加上了一句话:“我爱的人,早在我18岁的时候就已经爱过我了,他不会有啤酒肚,不会地中海,不会发福老去,他永远干净阳光,印在我18岁的青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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