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大家好,欢迎收看《台小检来说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说到消费维权,药品安全可是头等大事,直接关系咱们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天,台小检就跟大家唠一唠药品安全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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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里、集市、朋友圈里,你是否见过号称“包治百病”的神药?这些打着“祖传秘方”旗号,宣称能治风湿、哮喘、高血压的药品,包装简陋,无生产日期、无“国药准字”批号,价格低廉,这就是典型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生产、冒用批准文号、添加违禁成分的药品,均属于假药。
假药的危害触目惊心,不仅伤身,更会让售假者触犯法律。不法分子为追求“药效”,在假药中大量添加激素、镇静剂等违禁成分,短期看似有效,长期服用会引发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甚至危及生命;同时,假药贩子常以低价博取信任,后续坐地起价,实施诈骗,让百姓破财又伤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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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药品安全无小事,合法用药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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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小检提醒您,请牢记“三看一拒绝”辨药口诀:
看批号,认准“国药准字”;
看渠道,仅从正规药店、医院购药;
看宣传,远离“包治百病”“神药秘方”等虚假宣传;
拒绝贪便宜,不相信低价特效药。
若买到假药,请保留证据,拨打12315热线、110报警,或向检察机关反映!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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