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盐城买房福利!
盐城执行公积金“家庭共济”新政!
已婚子女也使用父母公积金啦!
提取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房屋要求:在盐城市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用于自住。缴存与贷款:父母公积金账户未冻结;父母名下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身份关系:仅限子女与父母(含配偶父母)关系。
必备材料(原件)(一)基础材料(所有提取人)1️⃣父母双方身份证、绑定的I 类银行卡;2️⃣子女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3️⃣亲子关系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二)购房材料(按房屋类型)1️⃣新建商品住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务部门监制的首付款发票或购房发票或税收缴款书(契税)2️⃣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税务部门监制的税收缴款书(契税)或增值税发票。
办理渠道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各服务大厅
提取额度规则总额上限:所有提取人(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房屋总价(不含各种税费、精装修成品房载明的装潢装饰费用等支出);账户上限:单人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叠加:若子女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所有家庭成员的提取总额+贷款额≤房屋总价。
常见问题
Q1:购买自住住房共济提取父母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对购房时间有什么要求吗?
A: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时间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可共济提取。在本市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时间在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可共济提取。
Q2:购房时间不符合的,还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A:可以。购房时间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可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额度为该笔住房贷款从2026年2月6日(含)起累计的还款额度。
Q3:已婚子女购房可以先提取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A:不可以。家庭成员共济购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时,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含首付款)或偿还住房贷款的,应优先提取购房人、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方可共济提取其他家庭成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共济提取次序为:购房人的子女及其配偶、购房人的父母、购房人配偶的父母。
主体信息来源@盐城公积金
这一政策全面减轻购房压力,刚需上车更容易,实现“三帮”互助,帮年轻人、帮中年人、帮老年人!
来源 盐城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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