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遂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一批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拍点位
(一)电子警察抓拍点
1.妙高街道君子路与民族中学信号灯路口
2.三仁畲族乡高碧街与S215兰龙线信号灯路口
3.妙高街道后江路与花园路信号灯路口
4.妙高街道明德北路与君子路信号灯路口
5.妙高街道后江路与规划五路信号灯路口
6.妙高街道君子路与S215兰龙线信号灯路口
7.湖山乡S324温常线与S311建遂线信号灯路口
8.湖山乡S311建遂线与新湖山大桥信号灯路口
9.黄沙腰镇S324温常线与X638上黄线信号灯路口
(二)货车禁行抓拍点
1.云峰街道洋康路路段
2.妙高街道牡丹亭中路路段
3.妙高街道龙谷路路段
(三)驾车接打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抓拍点
1.G528龙广线75公里600米处
2.G528龙广线79公里500米处
3.G528龙广线62公里550米处
4.G528龙广线66公里20米处
(四)附图如下:
1.妙高街道君子路与民族中学信号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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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仁畲族乡高碧街与S215兰龙线信号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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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妙高街道后江路与花园路信号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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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妙高街道明德北路与君子路信号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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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妙高街道后江路与规划五路信号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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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妙高街道君子路与S215兰龙线信号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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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湖山乡S324温常线与S311建遂线信号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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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湖山乡S311建遂线与新湖山大桥信号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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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货车进城抓拍示意图
1.云峰街道洋康路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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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妙高街道牡丹亭中路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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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妙高街道龙谷路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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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拍的违法行为
1.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3.机动车逆向行驶
4.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4.信号灯控制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5.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6.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三、抓拍时间
1.除货车禁行抓拍外,其他所有违法行为(含电子警察抓拍、驾车接打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全天24小时抓拍。
2.货车禁行抓拍:每日7:00至22:00抓拍
四、公示及启用时间
本公告公示期: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4日。
监控设备启用时间:2026年5月1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届时将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遂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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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遂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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