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6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推出多项公积金使用优化举措,新政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此次新政阶段性统一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其中普通缴存人申请贷款个人最高额度提至100万,家庭最高额度提至150万;II类人才家庭最高可贷170万,商转公贷款额度暂不调整。
与此同时,新政还优化了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按拟购房屋所在县(区)认房;放开异地缴存人商转公贷款限制,新增家庭代际互助提取支持,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
全文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受委托银行: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就有关政策优化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一)统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统一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普通缴存人、二孩及以上家庭以及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标准。缴存人申请首套房或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最高额度提至100万元,家庭(夫妻双缴存人)最高额度提至150万元;II类人才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20万元,家庭(夫妻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70万元。
(三)商转公贷款的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作调整,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优化提取和贷款政策
(一)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申请人家庭申请贷款时在拟购房屋所在县(区)内,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住宅性质的不动产(含购房合同)确定的住房套数为准。
(二)优化异地缴存人商转公贷款政策。异地缴存人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6个月(含)以上,且继续依规缴存的,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三)支持家庭代际互助提取。缴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在我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共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不含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款)。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6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