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今天聊一聊河北香河九璟湾这一处神奇的烂尾楼。
可以说,世界上有两种烂尾楼。一种是烂尾楼,一种是香河烂尾楼。一般的烂尾楼,烂的是资金链;香河的这个烂尾楼,烂的是地基下的合法性。
它是至今连土地档案都没有的“黑地”。在法理上,它在政府档案里“查无此处”;但在官员口中,它又是过去四年里不断承诺“正在融资、下月复工”的香饽饽。这种法理与言辞并存,构成了香河特有的荒诞现实。
但这只是香河神奇荒诞故事的一小部分。作为一个在媒体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人,我自以为见多识广,直到买下了这套房,才知道,过去所积累的社会认知,在香河这种原生态的法治黑洞面前,完全失效了。
接下来的故事不是小说,是我这四年来一点点扒开的、冰冷而荒诞的真相。
前情提要:
2017年年底,我在河北省香河县安平镇买下了一套期房——巨富九璟湾二期。开发商是香河东合时代,老板徐宁,陕西西安人。当时,隔壁的一期已经交付入住,谁也没想到一墙之隔的二期,竟会变成一片法外之地。
2019年前后,几栋只盖了主体框架的高楼突兀地矗立在荒地里,停工数月,复工无期。业主们最担心的直觉应验了:房子烂尾了。
那年10月,我选择了止损,与开发商签署了退房协议。然而,协议最终成了一纸空文。我随后提起诉讼,虽然赢了官司,却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法院终止执行。
如果说这种执行难只是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困境,那么接下来的发生的一系列怪事,则是香河政府在不断刷新法治与良知的底线。
此时是2020年,烂尾业主们已经建了四五个群。大家都在寻找最合适的退钱方式。有人在相关部门门口聚集施压,很快就获得了退款。那些相信法律,起诉了开发商,以及想继续等房子,信任政府,温和向政府反映情况的业主,则在政府不断的愚弄下,在对业主言论和行动的监视下,在失望和希望之间不断挣扎摇摆。
一、消失的案件
时间就这样到了2024年,有业主在香河政府的网站上继续反应这个情况。香河政府的回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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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政府在网络上的答复有三点:
1.项目的土地手续已提交,正等待河北省自然厅审核。
2.融资方已经实地考察,并且达成了投资意向,土地手续获批之后,立即启动融资。(这块“黑地”可能是世界上融资次数最多的项目了。后面每次镇政府也是这么答复业主的,并且每个月都说,下个月复工。)
3.项目二期已经列入到了历史遗留问题楼盘,各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以上三点,我当时没意识到这只是稳住业主的策略,我跟其他业主一样,天真的相信了这个说法。
但是,回复里有段话,引发了我的兴趣:
巨富九景湾二期违规销售,已经由香河经侦部门立案侦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依法处置。
香河东合时代没有履行退款协议的时候,我曾经去香河经侦大队以诈骗罪报案。当时香河经侦大队警察说,东合时代的徐宁,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采取了强制措施。
时隔四年,公安部门说“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置了,徐宁是怎么处理的?这引发了我的好奇。我决定问问香河公安局刑侦大队。
打电话过去,说明身份之后,我问,香河东合时代徐宁的那个案子,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民警跟我说,这个案子,已经移送到检察院了。这就不归我们管了。你去问检察院吧。
我说,我会向检察院问,我想问一下,你们是以什么罪名侦查,然后什么时候移交的。
民警说,这是保密的,卷宗不在这里了。这个我无法告诉你。
我觉的有些可笑:以什么罪名,什么时候移交的,也是保密的?
民警犹豫了一会儿说,你能等我问问。
等了大概五分钟,他在电话里说,是非法经营罪,在2022年年底送过去的。
我想确定一下细节,我说,年底是12月份吗?
他说,这我没法告诉你了。
但这个信息也够了吧。我随后就拨打了检察院案馆的电话。
案馆是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所有的案子,不管最终什么结果,都能在这里查到。
电话接通,我说,想问一下,香河东合时代,徐宁的案子,最终是什么结果?
工作人员查了半天,说,没有你说的这个案子。
我再三询问,害怕是不是案子没在这里登记。工作人员很笃定说,只要到检察院的案子,我们这里都能查到。
这真是太奇怪了。难道这个案子凭空消失了?
我只能继续回拨香河经侦电话,又重新找到这个警官。
我说了这个情况,案件在检察院根本查不到。
他轻微叹了一口气,说可能检察院已经归档了,案馆肯定是查不到的。
我说,案馆是所有案子都能查到,不存在您说的情况……您是不是记错了?
他说,我们的卷,肯定是送到了检察院。没错。一共11本卷。我亲自送过去了。
我说,那您是不是记错案子了。那办案民警是哪个?我想找他问问这个事儿。
警官非常警觉说,这个我没法给您说,因为没有经过他本人同意,我没法告诉您。
我说,这个办案的民警有什么不能说的?又不是保密信息。
他回避了这问题,说,……这个案子肯定已经诉过去了。
我说,是啊,我相信您说的话。但检察院说查不到,我相信检察院还是相信您的呢?
他继续解释说,我们这边已经没有案卷了。我刚看了,写的是侦查终结。已经结案了。
我问,那办案的的民警是谁?我找他问问情况
他犹豫了一下说,办这个案子的民警,已经调走,去交警队了,跟经侦大队已经脱离了。我没咨询过本人,也没法告诉你。
我说,是脱离了,但办案是他办的吧。应该有个名字吧?
他说,这怎么告诉你,这都是我们内部的事儿。
我问,那,怎么称呼您啊?
他说,你别问我是谁,我们谁都能送这个卷。办案警察是谁,我真没法告诉你。他本人愿不愿意告诉您,我都没问。
我说,这有啥不能说的呢?
他叹了一口气,转移了话题说,关键这卷在检察院那里呀,时间太久了,您要真问我,我不是办案民警,这个案子没过我手,我就送过……
我说,所以我就想问。办案民警叫是什么?
他说,你问我,我还真想不起来了。
我说,您不是说他都调到交警大队了吗?
他说,人员变动比较频繁。现在全是新来的。
我说,所以您不知道办案的那个人是谁?
他继续转移话题说,我给您的建议是,给检察院打电话。最近我们调走了很多人,具体谁办的案子,我也不清楚。
我继续契而不舍问:所以您就一开始不知道办案的人是谁?
他说,甭管谁办的,他不同意,我就不能把名字告诉你。
我有些生气说,你们是公职人员,怎么搞的像地下党一样。办案民警的名字,这也不属于保密信息。另外,你们办案,也是要接受监督,名字都不告诉,谈何监督呢?这个道理您应该明白吧?
他被逼到了死胡同,只能说,我去给你问问。
过了一会,他在电话里说,我刚才咨询过领导了,你下周来一趟我们经侦大队,有不起诉通知书。我们给你看看。
我说,可以,但我还是想知道办案民警是谁……
电话那头传来了嘟嘟声。
我确实没想到,等我去了经侦大队之后,又有了更加神奇,更加惊人的发现。
二、惊人的发现
第二周的一天下午,约好时间我去了香河经侦大队。在他们的会议室,经历了一个小时漫长等待之后,终于见到了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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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拿了一沓资料。然后盖住了编号,以及下面的正文,给我看了“”不起诉决定书”几个字。说,这个案子最终检察院认定不构成犯罪,所以,不起诉了。
徐宁既然已经被检察院“不起诉”了。为什么检察院找不到徐宁的案子呢?我问领导。
领导不愿多说:你再去检察院问问吧。反正我们移交过去了。
我真为这些警察的保密意识感动。再问多了害怕他们觉得我有什么图谋不轨的勾当,我只能告辞,去检察院当面询问。
到了检察院案馆,我说明了来意,工作人员立刻就有了印象。
她说,你是之前打过电话问吧?
我说是的。
她又重新查了一下,说,我们真的查不到。然后补充说,没有徐宁这个案子。
我感觉这事儿已经陷入了僵局。怎么办呢?
这时候,案馆的工作人员提醒我说,要不我输入公司的名称试试看?
多亏了这位案馆的工作人员。她这么一输入,说,香河东合时代房地产公司,有六个不起诉的决定书,是其他人,不包括徐宁。
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徐宁压根就没有成为嫌疑人,更别提移送到检察院了。
我这时也有点明白,为什么经侦对这个案子闪烁其词了。
本来徐宁是香河东合时代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如果他们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他怎么能逃得了干系?而经侦向检察院移只交了六名工作人员,不包括徐宁,很难不让人怀疑,这其中有见不得人的交易。
后来,通过各种渠道,我进一步核实这个项目的情况,我发现这个烂尾楼背后最荒诞、令人震惊的形成的原因,以及徐宁为什么能全身而退。
徐宁是陕西西安人,1969年11月出生。他最初是香河县招商引资而来,专门为做一个位于香河的通用机场项目,这个项目拟用于飞行培训、私人飞机、直升机起降等。
但当时正值房地产项目狂热,消息灵通人士就提前从规划区内百姓手里买地囤地,打算到时候高价转卖。
徐宁实地考察后发现价格太高,机场项目根本做不下去了。
香河县领导却劝他别走,说机场做不了也没关系,可以改做房地产项目。于是把九璟湾这块地推荐给他。
那块地原本是一个厂子,已经转给个人经营,徐宁又从这个人手里买了下来,准备开发。
据徐宁称,案涉地块原本具备相关用地手续,后因香河县用地指标紧张,政府将该地块的用地指标先行调剂至其他项目,并承诺后续予以归还。然而恰逢 2015 年香河土地风波,省里开展土地问题专项整治,被调出的用地指标未能恢复,项目用地手续自此陷入僵局。
在此背景下,徐宁开发的九璟湾一期项目已完成销售,并后续补办了相关证件。
但二期项目则未能延续这一结果,相关证件始终无法办理。徐宁在明知证件难以获批的情况下,将二期工程施工至一半便停工搁置,而在此期间,其已通过销售二期房屋获得逾亿元资金。
众多购房业主既无法收房,也未能拿回房款,无奈之下只得报警求助。2020年左右,徐宁以非法经营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接受公安侦查。
但徐宁被调查时大呼冤枉,声称自己带着一个多亿资金来香河投资,结果被香河政府骗光了。
在调查过程中,他拿出一张香河县鑫安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名下的香国用(2007)字12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说这是当时买地时土地局给他的,原件后来为了办手续交给了土地局。
但土地局在案发时却没人承认有这个事儿。公安机关去土地局查询,得到的回复是这个土地证档案中完全没有记录。因此这个土地证的真伪也无法鉴定。鉴定机构说鉴定真假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法出具结论。
从徐宁拿到土地证到案发期间,土地局局长已经换人,此前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也陆续调离。土地局只是出具了一份“没有档案记录”的证明,既不说证是假的,也不承认是真的,调查阻力极大。
事情其实到这里方向已经很清晰:如果徐宁提供的土地证是土地局人员给办的,那没有档案,徐宁就是被土地局相关人员骗了,土地局里肯定有人要为此负责;如果土地证是假的,是徐宁自己伪造的,那徐宁就涉嫌伪造国家证件,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必有一方要负刑事责任。
但司法部门并未跟进,仅将这事儿当成普通的买房纠纷。后来司法部门查明,九璟湾二期总共涉案房屋是415套,涉案金额是1.2亿元。后来已经退还了业主们购买款9000余万元,还有1600万元尚未还清。
但司法部门查清的事实,显然跟实际不符。本人掌握的九璟湾烂尾业主信息的不完全统计,至少还有258名业主,3700万的购房款未退回,是司法部门认定的“1600万元”的两倍多。
显然,各方都在努力认定徐宁已经积极退款,以此来争取给他宽大处理。至于他拿出的“真假不明”的证件问题,司法部门认为,这是纪委该管的事儿,他们管不着。
因此,办案部门,包括经侦、检察院、法院,以及香河领导们多次会商之后,最终选择了 “软处理”:以徐宁已退还大部分购房款、案情复杂为由,在侦查阶段直接撤案,并未将其列为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公司其余六名相关人员,经检察机关审查,也均认定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作出不起诉处理。
再回到文章开头,香河政府对业主的官方回复是:“巨富九璟湾二期违规销售问题,已由香河经侦立案侦查,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置。”
可究竟怎么处置、处置了谁、结果如何,却语焉不详,全靠业主自己猜测。一套文字游戏玩得滴水不漏,看似有回应、有行动,实则大事化小、不了了之。
不得不说,在模糊表态、敷衍群众这件事上,香河确实手段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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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不到的信息
神奇还在继续。
尽管这块地是没有任何档案的“黑地”,也并不妨碍香河安平镇政府对业主们近四年的承诺,“正在办理证件”,以及“正在融资”。开始我还对“办理土地证件”深信不疑。
现在想来,这是香河安平镇安抚业主,不去闹事的手段——至今还有业主相信,这个楼盘正在融资。
业主们经历了好几年的“今年5月份开工”的承诺,上百名业主在香河相关部门聚集之后。安平镇政府为了安抚业主,说现在这块地已经进入了审批程序了。
为了表示真实性,2024年,香河巨富九璟湾二期这片烂尾楼周边加上了围挡,围挡上还挂了一个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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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在九璟湾烂尾楼围挡上的规划公示
很多业主把这个公示,当成一个可喜的进展,在群里奔走相告。
但这个公示的诸多疑点,以及我通过信息公开获取的信息验证,这又是安平镇领导们愚弄业主的手段。
根据这个公示的图例比例,可以算出,这块地东边的300-400米,是香河的正阳街(见上图图示红色)。我在高德地图里搜正阳街发现,巨富九璟湾离正阳街足足24.1公里。这说明这个公示图,根本不是九璟湾二期区域的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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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中的正阳街距离九璟湾二期有24.1公里
当然,这只是初步怀疑,为了搞清楚这块地的现状,以及审批进展,我在2024年10月,向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
在信息公开申请书里,我写到:
申请公开,1,香河县安平镇巨富九璟湾小区东侧,烂尾楼以及周边空地地块的土地性质、土地权属,详细规划(包括但不限于规范性文件,批复,通知,公示,档案等。
2,这块土地自2005年以来,土地性质,土地权属的变更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范性文件,批复,通知,公示、档案等)。
2024年10月16日,香河县自然规划局给我的回复是:经核查,未查询到您申请的事项,故无法向您提供。后来我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是同样的结果。
这也进一步印证了我的判断。即便地块尚未形成完整档案,只要曾进入审批流程,就必然会有受理、公示等相关记录。而相关部门查询结果为无任何信息,恰恰说明:该地块自始至终就没有进入过正规审批程序。
我也曾设想,是否因自己对地块的表述不够规范、不够专业,才导致香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查询到您申请的事项”。
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对辖区地块情况本就更为清楚,就算我描述的不太准确,他们也应该知道我的诉求。若该地块真有任何审批或备案信息,他们会匹配相关信息,不太可能以 “未查询到您申请的事项” 敷衍回复。
而香河县安平镇领导,拿着一张20公里外的地块图纸公示,糊弄这些一直信任他们的业主,这种怠政已经不是能力问题,而是对群众智商的公开羞辱。
但这种神奇的操作还在继续。
四、错误的认定
这么多年,香河政府已历经多次换届,县委书记、县长几经更替,但关于九璟湾二期这块“法理黑洞”,始终没人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根据掌握的情况,我曾致信香河县委书记、县长,恳请政府依法履职,彻查“证件谜案”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在石沉大海后,我正式向香河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明确要求政府查清项目真相,给出处置方案,积极推动烂尾楼项目重启。
然而,最神奇荒诞的一幕发生了:香河县政府竟直接将这份《履职申请》定性为“信访事项”,转交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并将我登记为信访人。
这是极具欺骗性的行政手段,他们将严肃的行政履职申请转为信访,意味着政府试图避开法律程序的约束。
我将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续进展将继续公布。
在这个神奇的县城,我不仅是要为那些困在烂尾楼里的业主讨个公道,更想通过法律,为香河已然卑微的法治尊严,讨回最后一丝体面。
五、有人盼破产脱身,业主希望或落空
因为这已经不仅是普通的烂尾楼问题,而是暴露出,香河已经是一个法治黑洞。如果是假证,徐宁为何能逍遥法外?如果是真证,土地档案为何凭空消失?至今没有人能说清。
现在,数百名业主在漫长等待中煎熬,希望在安平镇年复一年 “下个月就开工” 的安抚里一次次落空。
而香河东合时代公司已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法院已对该破产申请予以立案登记。
想必徐宁与香河相关官员,都在暗自期盼破产程序顺利通过。如此一来,徐宁所欠的债务便可一笔勾销,相关官员也能就此松一口气。过往的种种不堪,包括腐败、勾结、欺骗、敷衍、监视、冷漠,颟顸、暴力与谎言,仿佛都能随之掩埋。他们也更会有了冠冕堂皇的借口:公司都已破产,我们也无能为力。
可这些苦等多年的业主呢?有人已是垂暮老人,本盼着住进新房安度晚年,如今时日无多;有人当年等着婚房成婚,如今孩子已上了小学;有人因购房烂尾、生活困顿,夫妻离散、婚姻破碎;有人只因喜爱香河的宜居环境选择在此安家,却最终为轻信付出了代价……
他们或将在绝望中继续挣扎,或被消磨掉对未来的所有希望。他们也许终将像一粒尘埃, 悄无声息,消失在宏大的历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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