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现在的“市场价格”是多少,但有人花了14万想当空姐,结果钱花了,事儿没成。于是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法院的判决有点妙,多少能够给这类花钱买工作的事一些启发。
这个案子里涉及到几个人,一个想帮外甥女的舅舅,一个刚毕业的外甥女,还有一个自称有门路的能人。
时间回到2019年,我们先认识一下这个故事里的几个关键人物,首先是毛先生,就是那位想帮忙的舅舅,然后是他的外甥女田某某,一个刚毕业的年轻人,接着是蒲某,这个角色很重要,他就是那个自称有内部渠道的能人。最后还有个中间人王某,是他把毛先生和蒲某给撮合到一起的。这几个人凑在一起,目标只有一个,帮田某某拿到那个很多人梦寐以求的空姐工作。
![]()
这个交易听起来,简单粗暴,蒲某跟毛先生打包票说根本不用走那些复杂的正常招聘流程,他可以直接安排,那代价呢,明码标价14万人民币。
在庭审中,毛先生展示了当时聊天记录。蒲某当时说的非常直白,这走的是内招人员渠道,名单之前就已经定好了的,只不过走个过程而已。
交了钱后,那这笔钱到底去哪儿了呢?它的路线图,可能比你想的要曲折一些。
我们来看看这个付款的链条,第一步,毛先生把14万块钱给了中间人王某,然后呢,王某又把其中的12万转给了另一个人。按蒲某的说法是,这钱是打给他们公司财务部的。但问题来了,法院查来查去,发现这些钱全都是在个人账户之间转来转去,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有一分钱进入了哪个正规的公司账户。
![]()
整整14万,这就是毛先生当时掏出的全部费用,你想想,他当时肯定是满怀希望,觉得这笔钱能给他外甥女换来一个稳稳当当的未来。
钱是付出去了,可是工作呢?左等右等就是没消息。毛先生等来的不是入职通知,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安抚和各种保证。
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时间线,你就知道这拖了多久,2019年11月,蒲某说,放心,是内招,都安排好了。到了12月,又说名单报上去了,时间有变动很正常。这一拖就拖了一年,到了2020年12月,他又说要分三批入职,结果呢,到了2021年,工作还是没影儿。这时候,毛先生终于坐不住了,开始要求退款。
![]()
眼看着这些承诺一个接一个落空,毛先生的耐心也快被磨光了。他当时直接就质问蒲某:“我就问一下,五一上不了飞机,你给退费吗?”这话一说出来,基本上就是最后通牒了。
这一下事情算是彻底谈崩了。你猜蒲某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什么?他提了一个所谓的退款协议,但只愿意退两万块钱,你想想,收了14万,只退两万,这谁能接受?所以啊,最后没办法,只能法庭上见了。
好了,现在这事儿彻底掰了,战场也从微信聊天儿直接升级到了法庭。到了法庭上,这双方讲的故事,那可就完全是两个版本儿了。
我们来看看双方是怎么说的。蒲某这边呢,他辩解说,我这是公司行为,我只是个办事儿的。但法院一看证据就说了,你从头到尾都没提过公司叫什么,钱也是打到个人账户的,这怎么能算公司行为呢?他又说,毛先生不应该告我。法院说钱是毛先生给的,交易是他谈的,他不告你告谁。最后,他还想拖延,说这事儿得等另一个刑事案件的结果。法院也直接驳回了,说你的个人民事责任现在就能认定。
![]()
所以你看,法院的判决逻辑其实非常清楚,判决书里写得很明白,蒲某未并向毛某某明确披露公司名称,且指定的收款账户并非公司账户,这结论就很直接了。故证据不能证明蒲某的行为系职务行为,简单说,就是你这是个人行为,得自己负责,别想把锅甩给一个不存在的公司。
那么到了最关键的部分了,这笔钱法院到底是怎么判的?这个判决,背后其实藏着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则。
法院的第一步就是给这个交易定了性,他认定这个所谓的找工作协议是一个无效合同。什么叫无效合同呢?就是说,因为这个合同本身的目的就是非法的,或者说它破坏了公共秩序,那么在法律上它就等于从来没有存在过。
那为什么无效呢?判决书里说得很清楚,因为这个协议旨在获取不公平竞争的优势,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社会公共秩序,有违公序良俗。说白了,就是法官认为这种走后门儿的事儿本身就是错的,是破坏社会公平的,法律不可能保护这样的交易。
既然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那就好办了,根据法律,因为无效合同而得到的财产就应该返还,也就是说,蒲某收到的这14万块钱,按理来说,应该一分不少的还给毛先生。
但是注意了。最终法院判蒲墨还的钱是10万块,这就奇怪了,不是说好了14万吗?那中间这4万块钱去哪儿了呢?
法院认为这事儿,不能只怪蒲某一个人。毛先生自己也是有过错的,你想,他明知道这是个不公平的交易,是想走捷径,但他还是选择了参与,所以对于最后造成的损失,他自己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所以你看,当一笔交易从根儿上就违背了公平原则的时候,到底谁才应该为这个结果负全部责任呢?这个问题可能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这个案子也提醒了我们,在那些听起来好到不像话的诱惑面前,有时候所谓的受害者和主动的参与者,他们之间的界限可能真的非常非常模糊。
![]()
全文完,如果觉得不错请关注与三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