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有消息称南京某高校期末考试泄题,学生被召回重考。有人提到该院校是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月14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1月13日上午,我校举行《数字电子技术》课程期末考试,考试结束后学生反映试卷有泄题嫌疑。
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实,任课教师华某某于12月24日误将该试卷及答案打包至“历年考题”发给所带班级供复习使用,且未能及时发现该重大失误。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该课程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使用全新试题于14日上午重考。目前重考已顺利结束。学校已启动对涉事教师的调查,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因重考给同学们带来的不便,学校深表歉意,相关行程变更费用将由学校全部承担。我们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管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监督。
教师或被认定重大教学事故
2021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处理办法》明确,学校教学事故分为教学类、考试与成绩管理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四种。根据教学事故发生的情节及其造成后果的不同,教学事故分为重大教学事故(I级)、严重教学事故(II级)、一般教学事故(III级)三个级别。
其中,重大教学事故(I级)为教学事故的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严重教学事故(II级)为教学事故的情节和后果较为严重,影响较大。
依据“考试与成绩管理类”事故级别认定情节第2条:“任课教师及其他人员考前(包括答疑辅导)故意/失误泄露试题”可被认定为Ⅰ级(重大)或Ⅱ级(严重)教学事故。
根据处理办法,发生一次重大教学事故(I级)的责任人,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当年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级,教学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别技术职务,视情节给予事故责任人行政警告及以上处理,扣发三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特别严重者,学校将对事故责任人施以停课、转岗、缓聘、解聘或开除处理。
发生一次严重教学事故(II级)的责任人,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年终考核参评"优秀"的资格,取消一年内参加学校各种与教学相关奖励的评审资格,教学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别技术职务,扣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来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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