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继续执行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108号)明确本通知有效期截至2030年12月31日,规范性文件登记号为SDPR-2025-0140023。微信公众号“劳动法专业律师”予以转发供参考。
山东省劳动局转发劳动人事部“劳人险局〔1982〕6号文”的通知
(〔82〕鲁劳薪字第318号 1982年11月27日 )
各地、市劳动局,各大企业,省直各部门:
现将劳动人事部《关于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临时工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去五七干校劳动的时间能否计算连续工龄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临时工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在“文化大革命”中,经组织动员,曾随同配偶一起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从干校回来被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其在五七干校劳动和去五七干校以前连续工作的时间,也可以与现在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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