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报道,12月18日晚,记者从“河南9岁女童术后成植物人”案受害者家属处获悉,当日已收到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书:河南省人民医院赔偿医疗费、辅助器具、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共计2016778.53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2月,患儿因颈部、咽部血管畸形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在重症监护期间,患儿出现气管插管被咬扁、通气不畅的危急情况,后发展为脑水肿并持续昏迷,经双方确认构成一级伤残。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委托的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均终止鉴定,理由分别为“无法确定鉴材准确性”及“超出鉴定能力范围”。
2025年8月,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专项调查给出关键结论:该院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多项篡改、修改病历资料的行为,包括修改知情同意书内容、调整手术记录、涂改生命体征数据等,严重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责任人已被立案处理。
针对此赔偿金额,患儿母亲表示认可,但令她不满的是,判决中没有看到造成患儿成植物人的真正原因,而且医院没有向家属道歉,相关医护也没有被追责。她希望有关部门能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事件回顾
据起诉书显示:
今年2月10日,患儿以“颈部、会咽部肿块9年余”为主诉到河南省人民医院就诊,院方经检查诊断为“1.血管畸形;2.颈部、咽部血管畸形”。
2月13日,院方于上午9:50在全麻下给患儿行“支撑喉镜下喉部静脉畸形硬化剂注射术”,术后院方将其转入AICU监护治疗。
2月19日,院方在上午10:00查房时发现患儿气管插管已经被咬扁,通气不畅,但院方一直至中午12:50才予以更换新管,而后于当日17:35发现气管插管位置异常,在当日19:50急诊进行气管插管术。
2月23日,院方发现患儿出现眼睑闭合困难,出现双眼上翻,急查头颅CT发现已经出现脑水肿,之后患儿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2月26日,在家属及律师的要求下,病历被首次封存。
5月和6月期间,家属两次向郑州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提交投诉。
8月6日,《郑州市卫健委⾏政事项答复意见书》确认病历篡改行为属实,并对涉及的13项问题依法立案处理。
9月12日,针对该院多科室、多名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系统性、大规模伪造、篡改伪造病历的行为,患儿家属又向郑州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提出了48条投诉内容,请求该支队依法依规对该院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并逐条给予书面答复。
11月17日上午,患儿家属起诉河南省人民医院一案在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家属共向医院索赔医疗费及康复费用等各类损失共计250余万元,并要求河南省人民医院公开道歉。
12月18日,一审宣判,医院全责,赔偿2016778.53元。
整理 | 目兮
编辑 | 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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