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平米的房子,公摊面积达到40%?
这些年,多少人买房都被“公摊”坑过?很多人一提它就头疼:“公摊能不能彻底取消啊?”“怎么好像只有咱们有,国外就没听说?”
先别急,听说公摊面积亡于2026,一起来聊聊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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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摊面积?
简单说,你买的房子面积,其实分两部分:
一部分是:你实际住的“套内面积”
还有一部分是:整栋楼公共区域(比如楼梯、电梯、过道、保安室等)分摊给你的部分。
这两部分面积加起来,才是房产证上的面积,而你却要为公摊部分同样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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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会有公摊呢?而且为啥只有咱们有?
很多人说公摊面积是最邪恶的发明,是李嘉诚搞出来的?但其实,不是李嘉诚!
这玩意最早出现在香港:早年香港买房都是1栋1栋卖的,那个时候不存在公摊面积,但买得起的人寥寥无几。
后来霍英东推行“分层出售”,并设计出“公共契约”,让每户分摊公共区域成本,这样普通家庭也能买房了。所以,公摊的初衷本是好的,为的也是让大家住得起房子,只是后来发展就变成了开发商的“捞钱神器”。
而且话说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这些地方,买房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实际住多少面积就是多大面积。
而且,公摊这玩意,也有大佬说这样解释的:
①保障公共利益:公摊面积的存在有助于保障业主的公共利益,确保公共设施的建设成本得到合理分摊。
说白了就是为了让公共设施成本大家公平分摊;
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公摊面积的存在有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公平性。如果取消公摊,开发商可能把成本转嫁到房价上,导致单价上涨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③符合中国国情: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公摊也算是一种约束开发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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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要亡于2026”?其实已经开始了
其实,早在2024年,很多地方就已经出台新规,“变相”让公摊面积名存实亡了,比如:
广东肇庆直接规定,以后所有商品房都将按套内面积卖。
长沙、深圳、珠海等地则表示:把阳台、飘窗等面积从建筑面积中划出去,这样住户实际能用的面积就变多了。
深圳在发布的“建筑设计规则”中也明确,避难层、设备间等不再算进容积率,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飘窗进深由0.6m增加至0.8m,“飘窗”面积将加大一圈。
还有珠海、浙江、义乌等地也跟进了类似政策。这样一来,公摊自然就变少甚至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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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去公摊”?买了的怎么办?
去公摊其实也是大势所趋,自恒大爆雷以后,这几年楼市一直在调整,上面一直在强调,过去20年已经解决了有房出的问题,接下来的重点就是让大家“住好房”。
而且,住建部还明确了好房标准,比方说:
层高提升到不低于3米;四层以上住宅要设置电梯;卧室、起居室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指标不应大于 65 分贝;建筑材料必须低碳节能;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限80米,容积率为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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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鼓励开发商赠送面积、提高得房率,也成为新政的一部分。
现在鼓励开发商“赠送面积”,提高得房率——以前管这叫“偷面积”,现在大大方方修改了法规,直接允许这么干,公摊面积就名存实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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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新房子按套内面积卖,那已经买了房子的人有没有补偿呢?
国家的回答很简单: 没有!
按照合同法,已经履行完的合同,新政策一般不追溯。也就是说,之前的“糊涂账”,只能自己认了,钱是拿不回来了。
不过也有个好信号:以后物业费、暖气费等,很可能改按实际使用面积收取,不用再为公摊部分交费了。
所以,公摊取消,已经买了房的人,虽然钱退不回来,但长期来看也能省下一部分开支,也算是一种“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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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醒一下:
现在是楼市低迷期,通过允许、鼓励赠送的方式,让公摊面积名存实亡,不会刺激房价上涨,又能促进大家换房、买新房。
但如果你正在看房,建议注意:
①还没卖掉的、“得房率低”的老标准新房,以后可能更难卖,甚至被迫加大价格优惠力度;
②一些地段和配套一般的二手房,如果得房率也低,想快速出手恐怕也得调低价格。
所以现在买房根本不必要着急,多看多比较,根据自己实际需求和预算冷静选择,才能避开那些“面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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