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雨天出行遇到积水
很多司机都会减速避让
然而总有一些司机
在水花飞溅中
素质掉了一地!
11月19日
在二庄街与前福路交叉口
一辆汽车行经积水路段时快速通过
导致路边的行人
被溅了满身污水

网友发布的视频中
事发路段行人和车辆都不少
一辆白色宝马车在路口右转
经积水路段时溅起水花
人行道上一大一小两人
都没能躲过

视频在网络发酵后
该车驾驶员的行为
也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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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市民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市民:“反正我开车我不会这样子淋到别人的,我车子会慢下来。我觉得这种是特别不好的一种行为,特别不礼貌,别人会很难受。穿得干干净净的在路上,你给人家溅一身水,我觉得特别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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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我们开车,首先学交通规则的时候就是予别人方便,首先一个让车。你走路的时候也要别人方便,见到有行人的时候,我们要慢一点,这样不会溅到别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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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网友纷纷在发布的视频下方留言,@昆明交警 要求处理涉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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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收到网友反馈后,迅速反应核实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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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昆明交警
严惩“无良”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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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溅水,防不胜防!
等反应过来 车已走远
躲过了狂风暴雨
结果还是成了落汤鸡
遇到这种事
有些人会自认倒霉
但其实它是
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你有过被“溅一身水”的经历吗?
评论区聊聊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部分整合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抖音评论
记者:左思华 摄像:饶承显
编辑:马春燕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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