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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江苏科技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证实有关人员对该校教师郭某涉嫌学术不端的举报,并表示“学校深刻认识到在郭某引进过程中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以及“将严肃问责,同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如果单看这一表态,估计大多数人都会对江苏科技大学对待举报认真并及时公开调查结果的态度表示赞许。但如果将从9月份接到举报,到11月18日公开调查结果,与中国新闻周刊相关报道披露的情况联系起来看,估计不少人都会质疑,如此轻易就能查清的问题,当初咋就过了该校引进人才每一道审查的关?
郭某被揭出的涉嫌造假的问题之一是,“郭某1994年以省高考状元的成绩考入西安交通大学”。但据媒体从陕西省人民政府官网查询,“1994年陕西省高考理科状元是毕业于陕西省西安中学的楚怀湘”。仅仅通过山西省人民政府官网如此简单查询就能查到的结果,江苏科技大学引进郭某时,怎么就没有动动手指予以核实?
第二个被指造假的是,“2006年,郭某加入德国国家科学院先进材料及纳米科技学院,成为赫伯特·格莱特(Herbert Gleiter)院士团队核心成员”。但媒体通过《自然·材料》官网核查的结果是,“2004—2007年,格莱特受聘浙江大学‘光彪讲座教授’;2006年起,格莱特担任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纳米技术研究所教授兼杰出高级研究员”。也就是说,在“格莱特的职业生涯中,其从未任职于”“德国国家科学院先进材料及纳米科技学院”。那郭某成为格莱特团队在前述德国科技学院的核心成员,也就是子虚乌有。
第三个被指造假的是,“郭某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人们都知道,国家科技进步奖是一个很高的奖项,而且,每年获奖名单都会被公开。据媒体在科技部官网查询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名单,发现“2013年的二等奖和2016年的一等奖获奖名单中”,虽“有与郭某同名的获奖者”,但获奖者所属单位则“分别是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也就是说,只要同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核查,哪怕是发一份函调,就能核查清楚获奖者是否就是自己要聘任的郭某。
动动手指,或者打个电话,或者发一封函就能核查清楚的问题,江苏科技大学怎么会在引进人才这么重要的事情上,连这些媒体记者轻易就能做到的事情,就没有去做,或者说当初做了,没有弄清问题,更或者说查清了有关问题,郭某使了什么手段,抑或是某个重要人物发话,被掩盖了过去?
针对上述疑问,期望江苏科技大学在“举一反三”中,一定要弄弄清楚,并在弄清楚问题的基层上“严肃问责”,而不要只是通报上表表态,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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