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法官真的为我们这些业主考虑很多,一样的案情,却可以根据每个业主的需求开展调解工作,与开发商多方斡旋,为我们争取最大的利益,真的非常感谢。”近日,业主老高代表一众业主向平潭法院金井人民法庭潘法官送来了一面写有“及时深入实际,高效化解纠纷”的锦旗,感谢潘法官在调解一批车位纠纷系列案件时,积极与开发商深度协调,成功为业主们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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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楼盘因资金问题陷入停摆,置业顾问林某某,假借开发商之名,通过虚办筹措资金的福利活动、伪刻印章、签订虚假《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等方式,向一众业主虚假售卖车位,并将车位款据为己有、肆意挥霍。案发后,林某某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平潭某置业有限公司应对业主损失承担民事责任,之后可向林某某追偿。面对一众业主诉求,开发商未能妥善解决纠纷,业主无奈纷纷开始起诉,要求退还车位款,于是系列案件陆续涌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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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手上这批系列案件,承办法官潘法官并没有急于遵循前例,机械下判,而是率先找到金井法庭执行团队高法官了解情况,得知开发商已有部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其名下财产状况堪忧,执行进展不佳。考虑到直接下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概率极高,业主不但难以挽回损失,也会给执行端增加压力。于是潘法官和高法官认真研判,发挥“法庭+执行”的机制优势,通过执行端找到开发商负责人,探讨直接交付车位代替退还车位款的可行性,并实地走访开发商楼盘,亲自确认地下车库和车位状况。
待一切妥当后,潘法官联系了一众业主,充分运用“言(盐)之有理”调解工作法,通过“梳理事实、阐明后果、提供方案、引导协商”的方式,将开发商当前财产状况以及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可能面临的情况一一告知业主,并提出交付车位代替退还车位款的第二调解方案供业主选择。最终,业主们根据各自需求选择了适合的调解方案,这批系列案件高效圆满结案。
“从开始知道被骗的时候,以为车位款就此打了水漂,没想到法院这么给力,很快将置业顾问林某某下判,并确认开发商对我们业主的损失承担责任。之后眼见着开发商实在没钱,又觉得没希望了,没想到事情又迎来了转机,真的很感谢平潭法院一次次为我们普通老百姓做的努力!”其中一位业主有感而发。

于细处显担当,用实绩纾民困。平潭法院持续践行为民司法的宗旨,把司法的温暖切实融入群众的迫切需求与难点问题中,以法治之力回应人民之盼,让法律的方向始终与民众的期盼同向而行。
供稿:魏 欢
编辑:王梦露
校对:蔡秋梅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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