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苏州一公司发文对一名“连续工作一天一夜”的员工给予600元奖励。《奖励通知》显示,CNC车床员工孙某在项目交期紧张期间,主动请示连轴工作,“从当天白班连夜班”,同时操作两台机床,最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为此,公司决定给予其600元现金奖励,并“呼吁大家向他学习”。此举在社交平台曝光后,迅速引发公众热议。
员工主动加班、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其敬业态度值得肯定。但公司将“连续工作一天一夜”当成正面典型宣扬,显然触碰法律红线。
《劳动法》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连续工作一天一夜”显然远超法定上限,即便员工自愿,企业也不能让违法行为“合法化”。用金钱奖励变相鼓励超负荷加班,本质是漠视劳动者健康与权益,这种扭曲的“推崇超负荷加班”逻辑,早已不适应现代职场环境。
工作的核心是创造价值,而非比拼工作时长。如今,劳动者愈发看重权益与健康,公众对过度加班的反感,本质是对“拿健康换工作”的抵制。企业激励员工本无可厚非,但将违法加班包装成“奉献精神”,只会给员工施加无形压力,让职场陷入“比谁加班时间更长”的内耗,最终影响团队效率与企业口碑。
于企业而言,短期来看,超负荷加班或许能获得一时利益,但长期来看,这既违反法律规定,也透支员工信任与健康,最终会影响长远发展。真正有远见的企业,不会把员工当“工具人”,而是通过优化流程、完善管理提升效率,用人文关怀与合法激励留住人心。
于个人而言,健康是职业生涯的基石,没了健康,再高的业绩、再多的奖励都毫无意义。毕竟,真正的敬业,应体现在效率提升与责任担当上。
职场需要敬业精神,但更需要合法边界。尊重法律底线、善待每一位员工,才是企业长久发展之道,那些违背法律的“榜样”,早该丢弃了。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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