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的录像,只有几帧能看清,剩下都是人影和乱响。厨房玻璃先“啪”一声,院门被踹开,灯泡忽明忽暗,地上满是碎渣和湿泥。正月初二的夜,冷得人说话都冒白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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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从一条没拴的狗开始。2025年那天早晨,申红良家的孩子,13岁,去打水,被扑上来的狗咬了一口,血线顺着袖口往下滴。慌乱里,狗被摔死。申家报警并要赔偿,郭家不认;派出所传唤赵某晖去调解,她没到。不到四小时,局面翻了:先来了三个——妹夫、外甥和另一人,后头又跟来六七个,院里一度挤了九人,吵骂挤作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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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堆在案卷里:老人的鼻骨右侧断了,眼眶内壁裂,妻女多处软组织伤。有人说拳脚直往脸上招呼,有人说只是推搡。剔骨刀就放在窗台边,24厘米,泛着冷光。黑灯瞎火,谁都分不清谁的手在谁身上。混乱里,刀起刀落——郭勇刚倒下,左股动脉断了,失血过多身亡;另有三人受伤,其中韩某构成重伤。这些都是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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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的说法很直接:防卫过当。理由是对方没持器械,侵害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而用刀造成一死多伤,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拟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辩方则盯着夜里入宅这个点:多人闯入、玻璃碎、门倒、老人与家属被围在狭窄院里,恐惧和混乱不是录像里几帧能说明的,不该用“上帝视角”去要求当事人精准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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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里还有一个让人无奈的数字:到案人员十四个,人人都说自己看见了最关键的一幕,但拼在一起却拼不成完整的画。这个空白,不止在证词里,也在舆论场:有人一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把夜闯民宅钉死;也有人说“狗是狗,人是人,命不该抵命”,要求把反击的尺度掰开揉碎再算分寸。分歧,像院门那道裂缝,怎么都对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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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条翻出来,《刑法》第二十条写着正当防卫的框架,最高法、最高检的解释也明确:夜间暴力入宅,居者的防护空间应当更宽,因为你无法要求一个被围在家里的人在几秒钟里“精准判断”。福州赵宇案被反复提起,就是这个逻辑:不该让好人因为不够“克制”而付出更大的代价。尺度永远是难题,这才让这个案子争议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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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还没下来。申红良被羁押了几个月,等一个未知的;郭勇刚的家人,失了主心骨,同时还在背负“私闯民宅”的标签。网络上谁也不服谁,键盘轻,分寸重,隔着屏幕,谁都不处在那晚的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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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直白的一问:家门被踹、夜里多人入宅、当事人受伤在先,这样的场景下,反击要怎么“不超过必要限度”?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法律既要给普通人一个能用的自保权,也要划住边界,不能把所有后果都交给情绪和恐惧。案子还在走程序,真相就卡在那几秒的黑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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