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消费者拼团拍立得相纸,却迟迟收不到货,预付费“拼团”模式有哪些隐患?该如何监管?
近日,有多名消费者反映,数月前在微信“拼团呀”小程序上购买拍立得相纸,等了很多天不见发货,联系发起拼团的“团长”也没有任何回复。
今年下半年,多家打着“低价拍立得相纸或相机”旗号的拼团“暴雷”,统计出的部分参团消费者受骗金额高达百万元。
拼团的“团长”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组团,吸引消费者购买。而消费者要么收到的货物远低于实际价值,要么干脆收不到货,消费者想要维权却发现困难重重。所谓“拼团”的消费模式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又该如何监管?
今年6月,刘女士在“拼团呀”微信小程序以拼团的方式花费985元购买了一台拍立得相机,到现在都没有收到货,也联系不到发起拼团的“团长”。
刘女士:它比淘宝便宜了大概三四百块钱,需要等,我想着我也不着急用,我就等这一下还可以省一点钱,结果没想到居然到现在也发不了货。
刘女士说,此前她有过多次拼团的购物经历,只是发起拼团的“团长”不同,购买的物品不同。没想到这次在拼团上的消费却遭遇“跑路”骗局。出现问题后,她都不知道该向谁投诉。
刘女士:经过这次之后,我才发现其实拼团不像那种有保障的消费,投诉不管用,其实是一个没有什么严格规范的平台,还是不能为了贪便宜在这买东西。
刘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今年1月,段女士也是在“拼团呀”微信小程序上以拼团的方式花费1011元购买了一款拍立得相机和相纸,也无法收到货。
段女士:我的那一款一直没有发货。“团长”,就是开团的那个人他不回应。当时觉得很便宜,身边也有朋友买了,然后到货了。他们说跟团比较便宜,当时就跟了团。
记者在某社交平台加入一个消费维权群,群内大多是遭遇“拼团”后无法到货的消费者,共计400多人。公开资料显示,“拼团呀”是一款由杭州可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软件工具,用户可使用“拼团呀”发起或组织商品团购活动,同时可通过这个小程序线上管理订单或进行收入统计等。
多位遭遇“团长”失联的消费者告诉记者,“团长”失联后,他们曾向小程序运营方投诉,但一直没有结果。记者通过“拼团呀”微信小程序查询到“拼团呀”用户协议。其中提到:
“拼团呀”仅为用户提供软件工具服务,并非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的提供方,亦非商品的销售方,或“拼团呀”用户团购及/或其他行为的参与方,“拼团呀”用户对自身行为独立享有权利,独立承担责任。您应当对您的账户进行的所有活动及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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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可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司某某。据“企查查”披露的公开信息,记者查询到该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电话,但拨打过去始终无人接听,发去短信也无人回复。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 胡钢:小程序的经营者事实上起到了一个网络交易平台或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角色,它在吸引相关团组等来招揽业务,相关微信用户、加入拼团小程序的相关消费者就可以参与到拼团的活动,这是一个层层递进的关系。在法律上,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预付费式的消费模式。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超介绍,界定“拼团”消费的本质,应当从拼团消费中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出发。若“团长”以卖家身份直接向“团员”提供商品或服务,则双方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团长”仅作为中介,代“团员”向商家采购商品,则双方构成委托合同关系。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彭超:平台是否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其在交易活动中扮演的实际角色和承担的法定义务。平台在用户协议中单方面声明其不承担相关责任,构成格式条款。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胡钢还表示,如果平台无法提供发起拼团的“团长”的有效联系方式,平台应该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胡钢: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的经营者(团长)进行身份核验,比如他的工商注册信息,个人的信息,包括他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请注意是有效联系方式,也就是说发生纠纷时还依然能够联系上,才叫有效联系方式。如果不能提供特定拼团项目的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的话,那么这个平台经营者要承担先行赔偿责任。
胡钢提醒,近些年出现了不少涉及预付款的消费纠纷,典型的情形就是相关经营者收到款项以后无法联系、隐匿行踪甚至携款潜逃。所以拼团是一个风险较高的消费模式。
胡钢:后面往往跟随着消费欺诈,乃至涉及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活动。所以对于预付式消费,包括拼团模式的预付式消费,消费者要保持一定的警惕心,特别是要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来综合研判,是否要参与到这种拼团的模式。
针对目前的拼团预付式消费乱象和消费者面临的维权难题,彭超建议,要向平台索取“团长”的真实身份信息。遇到消费纠纷,可依次联系“团长”、平台客服投诉。若无法解决,及时通过12315热线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帮助。
彭超:平台要对“团长”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同时应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采取技术手段监控异常拼团活动(如短时间内大量投诉的拼团等),防范“团长跑路”风险。市场监管部门需明确将新兴拼团平台纳入监管范围,依法要求其履行平台责任,并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协同监管机制,对拼团消费中出现的涉嫌诈骗、虚假广告等问题进行联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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