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爱乱跑,前阵子跟他那个闺蜜又溜出去。回来把照片往桌上一拍:“哥,你平时不是爱写两笔吗?看看这个,我爬河坎子才拍到。”我接过来一瞅,线条滑得跟泥鳅似的,风格怪得很。再定睛想认字——十四个,一个也不给我面子。为什么有些人看着毫无美感的书法作品却被书法界认为有很高的成就?一句话:外行人看“漂不漂亮”,内行人看“有没有东西”。
这个问题其实是艺术欣赏的一个共同问题。对于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来说,他所能接受的就是普遍意义上的漂亮,好看,像。而对于专业者来说,艺术不仅仅是美,艺术是自我个性,情感意志思想的表达!技法只是手段,笔墨颜料形体只是工具!书法绘画音乐舞蹈雕塑,莫不如是。
因此,艺术并不是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的,没有专业训练的人接触到的艺术就是残缺的。很遗憾,欣赏不了只是你缺乏这方面的知识,训练,和由此而来的能力。
首先这个问题问的很市侩。书法的"美丑"犹如人之外貌,面貌固然重要但绝非是衡量一个人的唯一标准。书法形形色色,犹如世人之性格各有不同。如能欣赏的,便能解读或亲身体悟,如不能欣赏即是他人解释的再详细亦不能理解其中之奥妙。总有问题是没有固定标准的。
目前书法界出现了一些“丑书”现象,以奇以怪为美,古代时也有一些这样的作品,现就站在普通的中国人角度来讲讲个人观点,如有不对,敬请批评指正。
书法是作为文字的载体,我认为首先应该要让人认得出(或者说基本上认出来,这是指草书,至少有约定俗成的写法),其次则是要令人觉得好看,赏心悦目。
更关键地是文以载道,书法也要能载道才好。书法除了字体、字形的好看之外,更重要的是还要包括他文字的表现力,少了好的文字的书法就犹如失去了灵魂,少了精气神。例如: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中所写的“群贤毕集、惠风和畅”,描绘了文人骚客们的谈玄论道场景,字中见画,书法更让人有种酣畅、舒服的感觉。而顔真卿所书的《祭侄文》则是让人觉得一种悲愤之情跃然纸上,再联想到顔氏本人的命运,更是令人悲痛。所以,好的书法和文章一起(有时也有书、文、画一起的),加止人文的背景,才能共同展现出一幅好的艺术作品,或表现出高雅、或展现出厚重,书和文齐美,呈现出落霞与孤骛齐飞的美好。
但是从古代到现在也有那种拙美,甚至出现一种让人很难欣赏的书法。我认为应是作者另有其他想法,或者是今人未处于那个环境,所以难以欣赏得了。例如:西方有个著名的艺术品(法国画家杜尚在1917年展示的“喷泉”),就是展示普通的小便斗。
实际他的寓意在于讲述美是非常主观的,就如同有的行为艺术一样,但这种艺术的欣赏一定要结合背景才能领略或领会到他的涵义。所以书法也是如此,《祭侄文》只是一篇草稿,就如同我们打草稿时,文字也不一定工整,但一定会有感情泻在内,就犹如张旭的狂草一般,酒喝多了,草书就发挥得更好。所以今人如果为了临摹这个“丑书”,就成了东施效颦了。
书法要走向极致是越来越难成名了,有些人走出奇制胜之路,可以理解,但是就如同打仗一样,没有实力的以奇胜,99%的人会导致失败,落下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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