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书法是艺术,那就符合艺术的基本规则,即艺术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首先说第一个问题,书法来源于生活,就是它的实用性,作为书法基础的文字,我们从古至今都是用它传递信息的,但人们在要求实现它的基本功用——传递信息外,又同时有了更高要求——貌美端庄。
不难理解,实用性是包括传递信息和貌美端庄的,诸如我们生活中的要素从锅碗瓢盆到房屋厅堂都是如此,要即能用又要好看。这样,毛笔文字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就出现了对笔法字法章法等用笔的要求,无论古人还是今人,普通人欣赏书法都处于这个阶段——“生活实用”阶段,他们排斥相貌丑陋的东西。
其次我再谈第二个问题,书法艺术的高于生活阶段,这是真正的纯艺术领域,这时候作者除了作品中融入娴熟的书法技能外,还加进了自己的情绪和思想,并率性的对这个世界的宣泄!!书法家在用自己的方式呐喊!
所以这时的书法作品在从心所欲而不越矩同时,已经注入了作者的思想,已经使书法有了灵魂有了爱憎有了谩骂或歌颂,貌美端庄已经退居次要位置,这时书法进去了更高阶段——"艺术欣赏‘’阶段,此时一般人已经用普通的经验欣赏不了了。而能够欣赏书法的人,打个不恰当比方,比如外国人见到长沙名吃炸臭豆腐,直喊恶心,而很多的长沙人津津有味的说,臭得很香!很香!因为外国人对这道美食不了解不认识,只被表面蒙蔽。
为什么以丑为美?原因有三:
1、笔法成熟,结体错落有致,因此行家认为是美的,但整体看上去不美。因此,符合法度的字不一定是好字。
2、书法家急于求成,临帖功力不够就找突破,给自己正名,确定自己的风格,导致字丑。
3、审美疲劳,好多人写着写着觉得没意思,对正统的东西有些厌倦,于是看到歪歪斜斜的东西比较稀奇,将丑的误认为是美的。
书法是中国传统美学的基础,美与丑,是需要一定的文化修养和人生历练才能品鉴的。当今很多这些连字都写不端正的人,以何美学修养来评价这些大师的书法?在他们看来,电脑打印出来的方块字是最美的,这就是他们的审美标准。
这里其实是个美学问题,还有就是鉴赏力的意义。在此,想引用下爱迪生的一种对美的理解,以饗爱美者:“凡是新的不平常的东西,都能在想像中引起一种乐趣,因为这种东西使心灵感到一种愉快的惊奇,满足对它的好奇心—这个因素使得有些奇怪也显得有迷人的魔力,使自然的缺陷亦能引起我们的快感,也就是这个因素要求事物应变化多端”。
书法欣赏主要是欣赏作品的精气神和情感表达,而不单单只是指外形上的好看漂亮,有些作品初看很难看,但是你看它的线条挺有质感的,并且线条充满生命力,如春蚕吐丝绵延不绝,结体也有新意,寓巧于拙,章法气势也浑然一体,如果这三方面处理的比较好,整个作品比较耐寻味那就是一副比较成功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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