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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经营中,不少商户会遇到“历史经营行为突然被追责”的困境——明明牌匾挂了好几年都没事,突然收到城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拆牌+罚款,这时候该怎么办?
近期,京平律师团队就帮黑龙江宁安某商城破解了这样的难题:商城户外牌匾已设置9年,2025年初突然被宁安城管局认定“未经审批属违建”,面临15日内拆牌+罚款。最终,两位律师凭借对执法程序的精准把控,成功推动法院判决城管局程序违法,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此案胜诉,商户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本案为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陈婉枫律师代理胜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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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审理机关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
原告
宁安市某城镇某商城
被告
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三人
孟某某
案情回溯——
案情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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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宁安某商城在经营场所外设置户外牌匾时,曾咨询过宁安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明确告知“无需审批”,商城遂放心挂牌经营。
这一挂就是8年,期间从未有行政机关提出异议。
直到2024年7月,第三人孟某因曾损毁该牌匾被行政处罚,心生不满便持续信访投诉,称该牌匾属“违法违建”。
2025年1月,宁安城管局突然介入,以“未经批准擅自设牌”为由,向商城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随后在商城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的情况下,未做任何复核,直接作出“拆牌+罚款”的处罚决定。
更让商城无奈的是,此前宁安市住建局曾对该牌匾作出过同类处罚,已被宁安市人民政府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城管局明明知晓这一先例,却仍罔顾事实作出处罚,商城负责人担心:“牌匾拆了是影响生意的,这明明是合规经营,凭什么突然受罚?”
2025年9月9日、10月29日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某商城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抗辩。
2025年11月13日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
双方核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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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商城):
2016年设牌时城管局告知无需审批,牌匾不挡光、不堵排水口,未影响市容;
城管局收到申辩材料未复核即处罚,程序违法,且此前住建局同类处罚已被市政府撤销,请求撤销涉案处罚决定。
被告(宁安城管局):
某商城未经批准擅自设牌,违反《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身执法程序合法、证据充分,请求驳回原告诉求。
第三人(孟某某):
未提交书面陈述意见,此前因损毁牌匾被行政处罚后持续信访投诉。
法院判决核心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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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违法是撤销核心依据: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提交陈述申辩意见后,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复核。城管局2025年1月20日签收申辩材料,1月23日未复核即作出处罚,违反法定程序。
事实认定缺乏充分依据:某商城提交的通话录音可证明2016年设牌时无需审批,牌匾现状视频显示其不影响市容,且此前住建局对该牌匾的处罚已被市政府以“事实不清”撤销,城管局未查清上述关键事实。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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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程序违法,理应撤销。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宁城执罚决字[2024]第4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京平律师锁定执法漏洞,让违法处罚 “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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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委托京平律师团队后,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城管局的处罚存在明显违法点,随即制定“程序突破+事实抗辩”的维权策略:
1.抓牢“未复核申辩材料”的程序硬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提交陈述申辩意见后,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复核,这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定程序,缺一不可。
律师协助商城固定了关键证据:2025年1月18日商城通过EMS邮寄申辩材料的回执、1月20日城管局收发室签收记录、1月23日城管局直接作出处罚决定的文书——三者时间线清晰,直接证明城管局“收到申辩材料后未复核即处罚”,属于典型的程序违法。这一点,也成为法院撤销处罚的核心依据。
2.击破“未经审批”的事实认定
针对城管局“未经批准擅自设牌”的处罚理由,律师提交了两组关键证据:
商城工作人员与当年城管局相关人员的通话录音,清晰还原“2016年设牌时明确告知无需审批”的事实,证明商城并非“擅自设牌”;
牌匾现状视频与照片,证实牌匾不挡光、不堵塞二楼平台排水口,完全符合市容管理要求,不存在危害公共利益的情形。
两组证据结合,彻底瓦解了城管局的事实依据,让“违法设牌”的指控失去支撑。
3.援引前序撤销案例,强化抗辩逻辑
律师还调取了宁安市人民政府此前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该文书明确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宁安市住建局对该牌匾的同类处罚。
庭审中,律师重点指出:城管局作为同级行政机关,应当知晓该生效复议决定,却未查清相关事实便再次作出处罚,属于“重复执法、滥用职权”,违背行政行为的一致性原则。这一抗辩理由,进一步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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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遇行政追责,记住这3个维权要点】
结合本案,京平律师针对商户常见的“行政处罚维权”场景,总结了3个关键提醒,帮大家避开维权误区:
1.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千万别放弃“陈述申辩权”
这是很多商户容易忽视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此时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意见,并留存好邮寄回执、快递查询记录——这些凭证会成为后续证明“行政机关未复核”的关键证据。
2.历史经营行为的“合规证据”,一定要提前留存
像本案中“设牌时行政机关告知无需审批”的通话录音、多年经营的照片视频等,都是证明自身合规的重要材料。建议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对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经营设施的设置等,及时固定证据,避免后续维权时“口说无凭”。
3.遇到复杂行政纠纷,别犹豫找专业律师
行政机关执法程序复杂,涉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多部法律,普通商户很难精准识别违法点。而专业律师能快速梳理案情,锁定执法漏洞,比如本案中“未复核申辩材料”这一容易被忽视的程序问题,正是胜诉的关键。
京平律师团队深耕行政诉讼领域十余年,累计处理过数千起商户、企业行政维权案件,熟悉各级行政机关的执法逻辑和法院裁判规则,能为您提供“证据固定+程序代理+庭审抗辩”的全流程服务,让维权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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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律师・行政维权“专项服务”
如果您是商户/企业,正面临这些问题:
历史经营设施(如牌匾、门头)突然被认定“违法”,要求拆除+罚款;
提交陈述申辩意见后,行政机关无视不复核,直接作出处罚;
对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程序合法性有异议,不知如何举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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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执法应当“过罚相当、程序正当”,不能让商户为“历史合规经营行为”莫名买单。宁安某商城的胜诉案例证明,只要找对专业律师,精准锁定执法漏洞,就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您正遭遇类似困境,京平律师团队愿为您的经营之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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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律师:陈婉枫
陈婉枫律师:从执业以来就专注征收拆迁领域,踏实、认真、敬业、负责,想委托人所想,急委托人所急,设身处地为为人服务,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参与维权案件近百起,代理案件涉及安徽、浙江、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湖南、湖北、吉林、四川、贵州、江苏等地区,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坚信公平正义。通过与当地政府协商谈判等方式,成功帮助委托人解决征收补偿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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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律师:赵健
北京律协城市更新征收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案件专家团成员 ;九三学社北京分社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公益法律促进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京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
京平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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