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江苏神龙药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企业因违反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没收违法所得125813.60元,罚款146880元,罚没款合计272693.60元。
经查,江苏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存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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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龙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专注于心脑血管、神经系统等六大疾病领域的药物研发,主打产品包括丹参注射液、硫辛酸注射液等,其中罗红霉素分散片为全国首家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药品。2020年8月,湖南千津湘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了江苏神龙药业,成为其控股股东。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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