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人杀狗-人杀人,山西一死三伤案庭审前直击。
狗主反杀案居然反转了,律师立大功。原告方一死三伤,被告方身体多处淤青,鼻骨骨折,伤情鉴定属于轻伤。然而被告是拿着杀鱼刀在黑暗中乱挥的。三伤中的重伤一开始就承认自己是被剪刀所伤的,但是被告手里的凶器只有杀鱼刀。
在检测中只检到被告和死者的DNA,并没有检测到重伤者韩某的DNA。而且被告说当晚看见狗主人当时手里拿着一个红色的把,尖尖的头的工具,律师怀疑是一把剪刀。虽然帽子叔叔在案件中启获了一把剪刀,但是这把剪刀上并没有指纹也没有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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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韩某是被谁伤的?那把剪刀又去哪里了?李圣律师说另有凶器,另有凶手。网友怀疑是原告一方在黑暗中撤退的时候自己人误伤了自己人,剪刀估计被藏起来了。李圣律师真不愧是本科读过医学院的人,主修还是临床医学,简直太厉害了。再看看狗主人家属和被告妻子女儿面相的对比,真是性格都长在脸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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