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通过司法机关披露的文书案例,一桩发生在辽宁本溪的悲剧让人既心疼又唏嘘——好好的送葬队伍,走着走着竟被突然倒塌的围墙砸中,一位六旬老汉当场丧命!家属悲愤之下索赔82万余元,可法院一审只判赔24万,双方都不服气闹到二审,最终结果却出人意料!这起事故里到底谁对谁错?围墙倒塌的真相又藏着哪些隐情?
家住辽宁本溪明山区的张老汉(化名),今年已经六十好几了。本该是安享晚年的年纪,却没料到在送亲人最后一程时,遭遇了这场始料未及的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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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那天中午,张老汉家里一位亲属刚走,按照当地的老规矩,他得跟着其他亲属一起去送葬上山。当天中午11点左右,送葬队伍忙活完下葬的事往山下走,路过一处厂房的围墙时,让人头皮发麻的一幕突然发生了——那面围墙毫无征兆地“轰隆”一声坍塌,满地的砖石碎块像雨点似的砸进人群,走在队伍中的张老汉躲闪不及,被结结实实地砸中了。
周围的人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手忙脚乱地拨打120急救电话。可等急救车风风火火赶到时,张老汉已经没了生命体征,医生诊断是颅脑损伤,当场宣布了临床死亡。好好的一个人说没就没,家属们悲痛欲绝,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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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大家才弄清楚,出事的这面围墙,位于两处房屋围墙外的夹空地带,地下还铺着黑色防水卷材的斜坡排水沟。更麻烦的是,靠近公共道路那一侧,还有一条约1米深、1米宽的沟渠,沟里常年流着溪水。这面围墙的主人是当地村民李建国(化名),他早就把围墙所在的房屋分别租给了一家电器制造厂和一家食品加工坊。
悲愤之下,张老汉的妻子和女儿把李建国、还有那两家工厂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82万余元,希望能给死去的张老汉一个公道。
本溪市明山区法院一审审理后,给出了这样的判决:围墙倒塌砸死张老汉,李建国作为房屋和围墙的所有权人,肯定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另一方面,张老汉当时走的地方根本不是人行路,地面还是斜坡排水沟,压根不具备让人行走的条件,张老汉自己对事故的发生也有重大过错。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判张老汉承担70%的责任,李建国承担30%的责任,最终李建国要赔偿张老汉家属24万余元。
这个判决结果出来后,张老汉的家属根本无法接受,当场就提起了上诉。她们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张老汉当时走的地方,是咱们当地居民这么多年走出来的历史通道,村里人选都从这儿过,那根本不是单纯的排水沟!出事那天,去下葬的人和村民都顺顺利利从这儿上山了,这还不够说明这儿能走吗?而且张老汉是跟着其他村民和亲属一起走的,又不是他自己非要选这条路,在他前面走的人都平平安安过去了,怎么到他这儿就出事儿了?张老汉死的根本原因,就是李建国没管好自己的围墙,才导致围墙塌了砸死人,理应由李建国承担主要责任!”
这边家属不服上诉,另一边李建国也觉得一审判决不合理,同样提起了上诉。他在法庭上满脸委屈地辩解:“这坍塌的围墙确实是我的,但围墙外面真不是人行路啊!那地方是两处房屋围墙的夹空处,两边的墙面上都有常年被水泡的痕迹。就因为那条水沟一年四季都潮乎乎的,冬天积雪春天化了之后,加上山上的雪水、天上的雨水,才形成了地下的斜坡排水沟,这地方怎么看都不适合人走啊!”
李建国还说,出事那天因为天气原因,事发地点的地面结了厚厚的冰,还是个45度角的斜坡,冰最厚的地方能有40厘米左右,斜坡低的地方还有化了的小水沟。“要是有人非要从这儿走,就得扶着我家的围墙、跨着水沟才能挪步,不然那滑溜溜的冰面根本站不住脚!”
更关键的是,李建国透露,事发当天张老汉和二十多个亲属是去山上给亲属立碑,能通到山上的路,不管是人走的还是车走的,至少有四五条。可张老汉他们明明知道我家围墙外不是路、没法走,为了图方便,还是一次次往这儿跑。“你们知道他们要运多少东西上山吗?立碑用的墓碑长1.7米、宽0.9米,得四个大男人一起抬才能动,还有石墩、石梁、水泥、沙子这些材料,有的得两个人抬。这些东西最轻的也有百八十斤,重的能有几百斤,尤其是墓碑,差不多有三四百斤重!”
李建国越说越激动:“他们抬着这么重的东西,在冰面上走本来就打滑站不稳,东西肯定会来回晃,一下下撞在围墙上。这么重的力道,还是好几个点、好几个人、来回多次撞,我家那1米多高、单砖水泥砌的围墙哪儿扛得住啊?最后还不是被撞得塌了!而且张老汉被砸倒后,他那些亲属为了救人方便,没做任何防护措施就把没塌的围墙全推倒了,那些砖头又砸在张老汉身上,这才导致他最后没救过来!我根本没做错啥,反倒是我家围墙被他们撞塌,财产还受了损失,凭啥让我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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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各执一词,把官司闹到了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二审法院审理后,直接驳回了双方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原判。
这起悲剧真的让人心里不是滋味,咱们也得从里面吸取教训:一方面,出门在外不管是办事还是赶路,一定要选正规的、安全的道路,别为了图一时方便走那些明显不适合通行的地方,不然很可能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另一方面,像李建国这样的产权人,也要定期检查自家的房屋、围墙这些设施,及时维修加固,别等出了事儿才追悔莫及。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可不能马虎大意!
最后也想问问大家:你觉得这起案件的责任划分合理吗?如果是你,遇到类似需要上山的情况,会为了方便走不正规的道路吗?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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