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实味(1906年3月12日 - 1947年7月1日),原名诗微,笔名实味、叔翰、实微,河南潢川人,是翻译家,也写过一些文学评论和杂文,其人生经历充满波折与争议。
王实味4岁丧母,6岁上小学,13岁小学毕业(当时小学7年制),17岁中学毕业(中学四年制),从小学到中学,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受父亲熏陶,古文功底较厚。1923年,他考取河南省留学欧美预备学校,一年后因经济所迫考取邮务工作,1925年考入北京大学文院预科,年底发表书信体小说《休息》,表达了青年应拯救祖国、改造社会的使命。1926年,王实味参加中共,后自动脱离党组织。他还曾在南京国民党党部当过小职员,在家乡教书。
1928年,王实味暂住在北大同学曹孟君家,在此结识了同样前来的北大女同学刘莹。两人后来先后到上海,交往日益密切并相恋。尽管刘莹父亲反对,他们还是在1930年元月结为伉俪,在上海租亭子间作为婚房。婚后二人生活拮据,王实味以卖文为生,靠写小说和文学翻译的稿费维持生计。1931年8月,他们的女儿王劲枫出生。
1937年9月中旬,全面抗战爆发后,王实味送别南下的妻子和儿女,请求河南大学文学院任教的范文澜教授,帮自己写前往延安的介绍信(二人在北大念书时属同一中共党支部)。拿到介绍信后,他向任教的河南省立女子中学朱纪章校长辞职,前往延安投身抗日斗争。1937年10月,他抵达延安,先后任陕北公学第七队队长、马列学院编译、中央研究院文学研究室特别研究员。
1942年3月,王实味将对延安生活的感受写成5000多字的杂文《野百合花》,发表在《解放日报》上。文章开头提到国民党统治区的爱国青年来到延安,却看到中央大礼堂通宵达旦举行舞会等内容。文章发表后在延安引起轰动,国民党特务机关将其印成书散发,国统区反动刊物借此攻击延安。王实味本人也因此遭受批判,被扣上“国民党特务”等多项帽子,并被开除出党。即便他痛哭流涕承认错误、磕头求饶也无济于事。
1942年10月23日,延安中央研究院常委会将王实味错定为“反革命托派分子”,他坚决不承认。同年底,他被中央社会部康生下令逮捕,拘押期间继续接受与托派关系问题的审查。1946年,他被定为“反革命奸细分子”。1947年7月,王实味在战争环境中被错误处决。
1979年以后,王实味的原配妻子刘莹为夫上访鸣冤。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近十年间,他所背负的罪名逐个得到平反。198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否定了“反党五人集团”的存在;1986年,《毛泽东著作选读》公开宣布“关于他是暗藏的国民党探子、特务一事,据查,不能成立”;1991年2月7日,公安部作出复查决定,纠正了“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的结论,对王实味在战争环境中被错误处决予以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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