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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中院副庭长张钰,记录办案过程中的点滴,还原案件审理的细节和感悟,一起来看下晋城这起酒后杀妻案背后的故事!
本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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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视着眼前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卷宗,一个家庭破碎的图景徐徐展开。被告人王某酒后的一场冲动,让妻子李某失去了生命,也让这个家失去了女主人,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和一对悲痛欲绝的老人。作为承办法官,我深知这起案件的分量——它关乎的不仅是法律的正确适用,更是一个破碎家庭能否重拾生活勇气的希望。
案情本身并不复杂,证据确实充分,作出有罪判决并非难事。但卷宗里李某父母那句“坚决不会原谅”的陈述,却一直萦绕在我心头。一纸判决能够惩治犯罪,但它能抚平受害者家属心中的创伤吗?能解决两位老人晚年的赡养问题吗?能保障两个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吗?“如我在诉”——假如我是那对失去女儿的老人,我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逐渐清晰:我必须走进他们的生活,倾听他们心底的声音。
初访受阻:风雪中的信任危机
与老人约定见面的那个清晨,突降的雨雪让高速全线封闭。我不得不致电取消行程,电话那头传来老人带着乡音的抱怨:“你们法院的?这么长时间了,也解决不了这个事。”这句话像一根细刺,轻轻扎进了我的心里。我敏锐地察觉到,这次失约可能在他们本就脆弱的心墙上,又添了一块不信任的砖。
从案发到案件移送法院已逾半年,而卷宗里还没有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在等待道路通行的日子里,我着手开展准备工作:与公诉人沟通前期接触情况,联系驻村律师了解法律援助可能,会见辩护人摸清赔偿意愿和能力。每一个环节都在为后续的调解工作铺路。
再访交心:用倾听融化坚冰
天刚放晴,积雪未消,我们再次启程。走进那个失去女儿的家,眼前的景象令人心酸:两位老人靠着小卖部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还要承担不确定的医药开支。这时我意识到,赔偿款对他们而言不仅是经济补偿,更是晚年生活的保障。我们没有急于谈论案件,而是静静听着老人絮叨地回忆:女儿多么懂事孝顺,这个家曾经多么有盼头……老太太的眼泪无声滑落。
在那一刻,我放下了法官的身份,成为一个专注的倾听者。我渐渐明白,他们对抗的不只是那个伤害女儿的女婿,更是整个崩塌的世界。失去至亲的悲痛、对外孙未来的担忧、与亲家积怨的委屈……这些情绪交织成一张难以挣脱的网。
法润人心:点亮法律的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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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之后是行动。考虑到老人对法律程序的陌生,我耐心解释了从侦查、起诉到审判的完整流程,告知他们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享有的权利,并协助联系驻村律师准备诉状。在程序保障到位后,调解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你们也要为自己今后的生活考虑,”我轻声说道,“是否愿意接受赔偿?可以不出具谅解书。我知道,你们不是为了钱。”见老人没有立即拒绝,我继续转达了王某的悔意:“他表示愿意卖掉县城的房子来赔偿。”“房子可不敢卖,”老人急忙打断,“大外孙快成年了,得留着给孩子住……”听着他们谈起外孙来拜年、吃饺子的温馨往事,我察觉到坚冰正在融化。从极致的仇恨到对现实的考量,这个转变虽然微妙,却意义非凡。当老人终于表示愿意接受赔偿时,已是午后一时,我们带着希望踏上了归途。
柳暗花明:谅解在细节中生长
次日清晨,我接到老人要来法院面谈的电话。心里不免忐忑:难道是要反悔?我们热情地接待了两位老人,一杯热茶温暖了气氛。原来,经过一夜商量,他们愿意对王某谅解,但要求王某及其家人承诺不再打扰他们的生活。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我们如实说明了被告人家境:赔偿主要靠其弟弟筹措,上限十五万元,而这位弟弟除了要抚养自己的孩子,还要负担被告人的两个儿子。令人动容的是,老人听后爽快表示:“那就十五万吧,我们同意。”当得知老人需要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时,书记员马霄霄早已贴心地备好了办理地址和联系人。
心灵对话:镣铐下的悔过书
第三天的看守所会见,让我看到了案件的另一面。眼前的被告人不再只是一个冷冰冰的“罪犯”,而是一个被冲动摧毁人生的年轻人。当我转达了老人的态度后,他郑重地写下了悔过书,承诺出狱后要为二老养老送终。那份布满手铐压痕的承诺书,仿佛在诉说着他内心的挣扎与悔悟。这份沉甸甸的悔过,将成为化解怨恨的重要力量。
搭建心桥:司法温情的彰显
赔偿款到位后,我们再次来到老人家中。在双方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赔偿协议和谅解书。更令人欣慰的是,双方还就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达成了共识。当合议庭听取量刑意见时,老人真诚地说:“能轻尽量轻,早点出来好好抚养孩子。”最终,他们撤回了附带民事起诉。
这一刻,我们深切体会到“如我在诉”的真谛:法官不能只是居中裁判的第三方,更要做社会关系的修复师。它要求我们在法、理、情的交织处,寻找那个既能惩治犯罪,又能抚慰创伤,更能给予失足者重生希望的平衡点。
尾声:司法的人文温度
宣判那天,阳光正好。法槌清脆落下,对被告人依法判处,各方均表示服从。案件虽已审结,但留给我的思考仍在延续:是什么促成了这个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的化解?是俯身倾听的姿态,是将心比心的共情,是打破常规的智慧,更是司法温情的感化。
司法的最高境界,不仅在于裁判的公正,更在于人心的服膺和社会关系的修复。“如我在诉”让刚性的法律拥有了温暖的底色,也让法官的职业生涯充满了深刻的人文价值。在这条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我们不仅是定分止争的裁判者,更是社会和谐的守护者。当法律与人情相融,规则与情理相通,司法才能真正成为照亮黑暗、温暖人心的光芒。
来源 :晋城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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