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半月谈内部版》2025年第11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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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宗馥莉上诉,维持18亿美元资产冻结令。这场涉及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的百亿遗产案件暂时告一段落。现如今,即便是普通的工薪阶层,也可能在财富传承上陷入复杂的纠纷漩涡,传统的遗产处置方式亟待完善。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确立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管理人,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妥善保存和管理分配的主体。实践中,这一新兴制度仍存在职责模糊、程序缺位、公众认知不足等问题。作为管理遗产的第三方,遗产管理人能否真正肩负起守护百姓财富传承的重任、给遗产找到一个好归宿,关键在于一个沉甸甸的“信”字。
诚信:立身之本
当下,居民财产形态日益丰富,传承需求逐渐多元。遗产的范畴已突破传统的房屋、存款。从基金、股票等投资经营类资产,到专利、商标等创作知识产权,再到支付宝、虚拟货币、游戏账号等新兴数字财产,其继承规则更新迅速,涉及多领域法律知识。因此,作为财富“守护者”与“摆渡人”的遗产管理人,首要在于用专业能力筑牢业务素质。
然而,现实中,部分遗产管理人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导致被继承人遗产严重贬值的案例时有发生。近期,某遗产管理人因缺乏金融市场分析能力,在股市下行期未能及时调整高风险股票持仓,致使被继承人家族股票资产市值大幅缩水。又如,一位航空精密制造领域专家离世后,遗产管理人未能及时梳理并为其重要研究成果申请专利,最终该专项技术被境外公司抢注,造成核心资产流失……
法律专家认为,合格的遗产管理人不能固守陈规,在精研法律、金融、评估、税务乃至数字技术等跨领域知识的基础上,还应与时俱进,对时刻变化的遗产继承制度与实务操作方式有所掌握。每一步都恰当、合法地处置遗产,既能避免因管理人的专业盲区埋下纠纷隐患,更是对逝者荣誉与尊严的维护。
除了业务素质,道德诚信更需建立。一旦失守此“信”,遗产管理人自身的专业能力反而可能成为“谋私工具”。在前不久发生的江苏南通五保户遗产管理纠纷案中,无儿无女的五保户夫妇在去世前夕,受托王某管理其23万元遗产并操办丧事。然而,王某借机大操大办,支出包括4万元守夜费、1.5万元高档香烟等不合理开支,大肆挥霍过世夫妇的遗产。此外,更有管理人通过篡改账目、虚构支出等手段,伪造信托运营成本支出明细,将遗产中资金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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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指出,遗产管理人关系到遗产处理的方方面面,该制度应用难点在于信用问题。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遗产管理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遗产。当前对于遗产管理人具体职责、监督机制及追责细则的规定尚处于相对宽泛、有待完善的阶段。如何有效督促遗产管理人提供长周期、全过程的透明化咨询、服务与管理?如何杜绝其利用信息不对称乘人之危、谋取私利、漫天要价,或随意支配、挥霍受托资产?解决以上问题,首先是管理人自身恪守诚实、守信、勤勉的履职原则,将委托人的利益置于首位。
互信:沟通之桥
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24年)披露,截至去年底,未婚不婚、再婚、离异三类人群遗嘱登记总量达3.6万份,映射出社会结构变迁下的财产规划新趋势。当前,受社会环境与文化观念转变影响,一些人选择非传统家庭模式。被继承人身后无直系亲属继承、不愿由直系亲属继承等“难言之隐”逐渐增多,加之财产来源途径多样,使得遗产处置不再是简单的家庭内部事务,而成为涉及法律、情感与社会关系的系统性工程。
多位专业机构人士坦言,现实中遗产管理并非一帆风顺。有的遗产所有人出于隐私顾虑或情感纠葛,未能如实、全面告知财产类型、数量及继承人信息等,致使管理人在不完全掌握实情的情况下开展工作,留下后患。遗产管理在本质上是一项“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对管理人而言,一方面,需真正“走进”遗产所有人的内心世界,理解其财产安排的真实意愿与情感诉求,全面摸清财产总量及家庭关系,为后续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应恪守职业边界,严格保护当事人隐私,做到管理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真正成为遗产所有人信赖的“透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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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女士在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二登记中心大厅等待亲人立遗嘱 彭子洋 摄
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60至70岁老年人订立遗嘱的比例为52.90%。整体而言,我国老年人遗嘱意识较为薄弱,缺乏专业指导,许多老年人未订立遗嘱或遗嘱订立不规范,或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当遗产所有人年事已高、情绪波动频繁或存在认知局限时,遗愿可能带有非理性的偏执色彩或缺乏相关法律支持。因此,遗产管理人还应承担起“引导者”的角色,对遗愿进行捕捉与感知,在共情的前提下,给予遗产所有人以引导、梳理与建议,帮助其在遗嘱设立上“提前立、理性立、公正合理立、和谐稳定立”。中华遗嘱库工作人员指出,充分信任遗产管理人,在他们专业的引导下订立遗嘱,不仅能明确财产分配方式,还会减少逝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冲突。
公信:筑基之石
有了个人诚信与双方互信作为基础,遗产管理人制度要在社会层面真正立足,还需让这一新兴角色成为全民信赖、社会认可的专门职业。
截至2024年底,中华遗嘱库保管的遗嘱中指定亲友为遗产管理人的仍为主流,占比为84.29%;指定他人或机构为遗产管理人的较2023年度增长了2.91%,占比达到15.71%。数据表明,随着民法典提出遗产管理人制度,国人的遗嘱规划与遗产管理已开始出现从“家庭自治”向“专业托管”的转型趋势。
家族式、亲友式的遗产管理具备情感基础,却往往受制于专业化水平不高、约束机制不强等现实短板。未来,应当将机构化遗产管理视为一个值得关注和倡导的新趋势、新方向。全国政协委员李学梅建议将“遗产管理师”认定为新职业。然而,遗产管理走向职业化的道路仍然漫长,且面临诸多挑战。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遗嘱库项目办主任陈凯指出,公众对遗产管理人的认知仍存在明显偏差,许多人误以为这是“富豪专属”,实则工薪阶层同样受益。因此,他呼吁通过多方合力,推动建立遗产管理人职业化体系,提升社会信任度和理解度。
国家统计局预测,到2033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4。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认为,专业化是遗产管理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人社部门应积极将遗产管理人纳入新职业目录,制定严格的从业标准与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提升队伍的专业性与纯洁性;相关监管机构须加强对遗产管理人失信、违规行为的惩处与公示,建立黑名单机制和行业退出机制;学界与行业组织则应合作建立人才遴选、能力评级与继续教育体系,通过标准化建设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舆论宣传和公众教育也要同步加强,要普及“何为遗产管理人”“如何寻找可信赖的管理人”等实用知识,推动这一新职业走向大众。
作者:李思宸
原标题:《遗产管理人:让人如何信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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