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王震 袁方)“嘭!”“鄢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11月11日下午,鄢陵县职业教育中心大会议室,法槌响起的刹那,200余名学生瞬间安静,现场针落可闻。当天,鄢陵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鄢陵县职业教育中心,针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开展巡回开庭审理,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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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庭审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明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郑小明出庭支持公诉。基本案情为,黄某驾驶车辆时因交通意外,造成驾驶电动三轮车的陈某和乘客赵某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黄某积极进行赔偿。公诉人综合案件情况,建议对闫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整个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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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现场的200余名学生,另有1200多名学生在教室通过视频直播收听收看了庭审。”职教中心信息中心主任蒋自民说,全校1400余名师生通过现场旁听以及视频直播的方式,完整地见证了案件审理全过程。这种直观的庭审体验,让师生们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对法律程序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庭审结束后,该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亚新结合本案,围绕交通安全主题开展法治教育。她强调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提醒同学们在日常出行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鼓励同学们将学到的普法内容带回家,分享给身边的人,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让更多人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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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庭审非常有教育意义,我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法律意识。”活动结束后,2508班学生林诚接受河南法治报记者采访时说。
“此次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是我院践行司法为民、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文慧表示,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形式,将法庭变成课堂,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有效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贡献了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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