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记者 杨傲多 法治日报通讯员 邹双优
“公司当场赔偿5万元,一年后取钢钉时再付5万元,还为我保留至少两年的工作,合计为我争取到20万元赔偿。”近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某物业公司上班的四川省大竹县农民工饶某感慨地说,“是老家大竹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广东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娘家人’,帮我走出了困境。”
2022年4月,饶某入职深圳某物业公司当保安,但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为其缴纳社保。今年3月30日晚9时,他在园区巡逻拍照时,因下雨路滑,从楼梯摔落致双腿骨折,经送医院手术治疗后,于4月27日出院休养。
“出院后,我多次找公司协商赔偿,但进展缓慢,感觉对方在故意拖延。”饶某说,公司让他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人社局告知,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记录,需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或提供目击证人证明工伤事实,否则无法出具工伤认定书。
为节省时间,饶某转而寻求同事做证,却没想到以往关系不错的同事因担心失去工作,无一人愿意出面。
“老家在广东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我们这里还有联络点,可以找他们帮忙。”正当他感到无助时,一位老乡提醒了他。
据了解,大竹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13年12月在广东省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站长1名、工作人员7名,其中包括兼职律师4名。工作站还依托广东大竹商会及其分会设立13个联络点,配备13名联络员,形成覆盖广东全域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百万人口的大竹县,常年在外务工人员超过30万人,在广东务工的就达十几万人。他们在面对劳资纠纷、利益争议等问题时,常因不了解诉讼程序,存在人力、资金压力等困难以及与外地律师沟通不便而感到无助,迫切需要家乡律师的参与和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竹县司法局局长沈建成谈到建立工作站初衷时说。
工作站在接到饶某的求助后,迅速搜集证据,并多次与涉事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沟通。经过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双方于9月1日达成调解协议。
“工作站的马绍均站长,身为广东大竹商会常务副会长兼龙凤分会会长,也是一家企业负责人,为了这个案子,多次带队与对方沟通,真正做到了当好农民工的‘娘家人’。”大竹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慧说。
今年以来,该工作站通过现场、电话、微信咨询等多种形式解答群众各类咨询百余次,主要案例类型为追索劳动报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人身损害等;帮助引导困难群众向本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案件7件,直接调解处理案件8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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