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日,张女士在路边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她当时没想到,这会成为她一生中最后悔的选择,因为她差点就再也下不了那辆车了。
她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件事,是她一生的噩梦,还是最大的幸运。
那天,路边堆满了积雪,她站在那里等着去市区的车。等了很久,一辆车都没来,她冻得直把手放在嘴边哈气。
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远处终于出现了一辆出租车。张女士赶紧挥手拦住它。
司机是个看起来很淳朴的男人,很热情。他帮张女士把行李放好,还给她打了折扣,说天这么冷,她一个姑娘家不容易。
张女士在雪地里站了半天,心里觉得暖和起来,心想今天运气不错,遇上好人了。
涉案的出租车
司机一路上很爱聊天,说东说西。张女士有点心不在焉,她晚上有个重要的饭局,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积雪,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
直到她注意到眼前的景色从路边的积雪变成了密密的树干,才意识到不对劲。这不是去市区的路,车已经停在了一个树林里。
司机突然变了脸,露出凶狠的样子。他拿出刀,抵在张女士的脖子上,一步步侵犯她,从脖子到胸部,再到大腿。在死亡的威胁下,张女士被司机强奸了。
让她想不明白的是,司机侵犯完后,竟然又发动了车,开回了公路上。
张女士披头散发地在车上苦苦求饶:“求求你放过我。”司机却异常冷静,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轻快地说:“你别怕,马上就解脱了,呵呵……”
张女士眼前一黑,立即明白这个人不仅要劫色,还要杀人。她知道,今天自己很可能出不去了。
但她很快冷静下来,心想不能就这样结束,只要有一丝机会,就要抓住。
终于,在一个拐角处,上天给了她一线生机。张女士果断抓住时机,跳下车,捡回了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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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车示意图(图文无关)
摔在地上的那一瞬,她还记住了车牌号:蒙JY2230。张女士立刻报了警。警察调查这个车牌号,结果出人意料,这辆车确实是出租车,但司机是个女性,叫陈某。
张女士反复确认,司机绝对是个男人,她跳车时头脑很清醒。
这时,警察看到桌上的一份当天早上的报警记录,后背直冒冷汗。这不是单纯的强奸案或杀人案,而是一个连环奸杀案。
时间回到1月2日早上。两个牧羊少年像平时一样早起放羊,忽然羊群骚动起来。
他们赶紧过去看,结果吓了一跳。路边躺着一具女尸,衣服凌乱。这具尸体就是车牌号蒙JY2230的出租车司机陈某。
现在,两个案子连起来了。在张女士遇害的前一晚,犯罪嫌疑人随手拦了辆出租车。
上车后,他觉得司机陈某很对眼,就开玩笑说要和她交朋友。陈某没理他,嫌疑人被激怒了。他用随身带的电话线绑住陈某的胳膊,对她实施强奸。
陈某哀求:“你要钱也行,要车也行,别要我的命啊。”嫌疑人看着身下动弹不得的陈某,似乎这种求饶让他觉得满足。这刺激了他的残暴,他勒紧了陈某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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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尸现场受害人衣物和书包
发泄完后,赵志红觉得浑身舒爽,伸了个懒腰。他吹着口哨,载着女司机的尸体,开到十公里外的郊区,把尸体扔在一处荒地。
然后,他开车去另一个小镇土贵乌拉吃了碗面,悠闲地原路返回。谁知路上又遇到了等车的张女士。嫌疑人眼睛一亮,送上门的猎物,他当然不会放过。
意外发生在张女士跳车后。很快,警察接到报案,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南侧开发区的一个垃圾堆放点,有一辆出租车被点燃了。
这种恶劣的连续犯罪非常罕见。但当时警力有限,路上监控设备也不足,嫌疑人逃脱了。
然而,谁也没想到这个嫌疑人会这么嚣张。警察根据线索苦苦追查,他却还在四处作案。
2005年1月27日,警方又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案。那天雪下得很大,民警冒雪赶到乌兰察布市的公路旁,路边躺着一个女人,左胸有5处刀伤。
进一步检查发现,她生前遭到了强奸。这不是交通事故,而是蓄意谋杀。
一个月后,2月25日,警方又接到报案。在距离嫌疑人烧毁出租车不远处的荒地里,发现了一具女尸,双手被捆绑,也遭到了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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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起作案手法高度相似,时间间隔很短。这像是某个有变态心理的人在连续犯案。可每个案子线索很少,没有目击证人,破案难度极大。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凶手非常好色。
很快,DNA检验结果证实了警方的猜想,这几起案件都是同一人所为。50天内,一个2万人的小镇接连发生4起命案,一时间传得沸沸扬扬,当地人心惶惶。
公安机关连夜成立专案组,命名此案为“2.25”系列强奸杀人抢劫案,已经掌握了嫌犯的DNA和指纹证据。
接下来的重点就是找到凶手。突破口在唯一见过嫌疑人的幸存者张女士身上。
她根据记忆,描述出模拟画像:男,27岁,一米六七左右,呼和浩特本地口音,瘦脸、弯眉、三角眼、小嘴。
根据这些特征,专案组立即发出通缉令,悬赏20万捉拿凶手。画像远远看上去,就像一个面善的汉子带着一脸微笑。
一张画像真的有用吗?在苦苦等待7个月后,警方终于获得了有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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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8日,呼和浩特新城区某村主任无意间通过新闻看到了画像,一看就觉得很面熟,似乎自己见过。
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提供给警方一条重要信息:画像上的人叫赵志红,是附近暂住过的务工人员。
赵志红在当地小有名气,女人缘很好,大家都叫他“红红”。他在当地的一所私人幼儿园打工,曾经因为盗窃进过看守所。令人费解的是,和他接触的人都夸他人好心善。
这条信息帮了警方大忙。因为进过看守所有案底,案子就好查了。结合嫌疑人作案手法的娴熟程度,这几起案子显然不是初犯。翻一翻过去没破的案子,说不定能找到线索。
不查还好,这一查,居然挖出了十几件陈年悬案。桩桩血案,震惊了整个内蒙古公安系统。
在警方的梳理下,一串长达10年的连环杀人案踪迹逐渐显现。
赵志红最早一次作案,可以追溯到1996年的9月5日。那一年,24岁的赵志红为了追求刺激,用刀把正在值夜班的王某捅死,得手后强奸了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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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因为没有目击证人,没有明确的作案动机,成为了悬案。
第一次杀人后的侥幸逃脱让赵志红信心大涨,他觉得自己是被上天眷顾的。他开始不断作案,一次一次磨练自己的作案手法。
对尸体的处理逐渐干净利落,对逃跑路线的规划以及隐藏踪迹的方法也逐渐细致。
1996年5月19日,晚上7点,赵志红带刀闯入一间宿舍,威胁女主人交出钱财,并捅伤女主人。
1996年8月某天,赵志红在路边撞见宋某和一个男人约会,他以此要挟宋某,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那个冬天,在呼和浩特城区的一家理发店里,赵志红将独自留守的女店长强奸,随后杀害了她。
之后,他有两年时间没有再犯案。到了1998年9月,他又开始作案,这次他以小孩为要挟,强奸了一位年轻的母亲。
在所有这些案件中,最让人感到震惊和恶心的,是发生在2000年5月20日的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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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上午10点,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的一个偏僻村庄闲逛,一户院子里的声音吸引了他。那是一个小女孩在唱歌,声音清脆而有童真。
正常人听到这样的声音,会想到要保护她。但赵志红已经心理扭曲,他不这么想。
他蹲在角落观察了很久,发现家里大人都不在,小女孩从门缝露出的红扑扑脸蛋让他兴奋起来。他想,我还没试过未成年人的滋味,得想个办法。
很快,他伪装好自己,以讨水喝为由,敲开了小女孩的院门。小女孩哪里经得住这种精心伪装的善意和求助。
她打开院门,给了他一杯水。赵志红立刻关好院门,假装和小女孩聊天。趁她不注意,他迅速卡住她的脖子,把她拖进屋里,强奸了这个年仅10岁的女孩。
事后,他看着害怕求饶的小女孩想了一会儿,然后利落地把她倒插进水缸溺死了。
2005年10月23日,因为几起案件现场留下的指纹,与赵志红犯盗窃案时留下的指纹一致,警方在呼和浩特市将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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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想象,这个身高只有164厘米,体型瘦弱不超过100斤的男人,居然背负了多条人命。
在看守所里,赵志红很冷静,甚至显得轻松。他笑呵呵地讲述自己的犯案过程,每一件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那些不是罪行,而是他的成就。
赵志红,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为了性而不惜连环杀人,在我们的认知里,这样的人至少是极度缺女人,没有正常的发泄渠道才对。
可他从不缺女人,相反,他的女人缘好到爆炸。这些女人自始至终都坚信赵志红是完美的好男人,即便证据确凿也不相信他会杀人。
因为她们,在赵志红身上看到了男人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
1996年初,24岁的赵志红凭借自己敦厚的老实人外表,和说话办事都笑眯眯的和蔼态度,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的一所幼儿园里打了份零工。
身高不到170厘米,体重100斤上下的瘦弱体型,配上有点文质彬彬的清秀样貌,能迅速打消女人对他的防备和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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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长的女友张丽是第一个被他吸引的女人,张丽的男友强势又大男子主义,她和她向往的浪漫恋爱背道而驰。
虽然赵志红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零工,可每次见面都对她关怀备至,不但能敏锐察觉到她的情绪,还尽可能用笑话哄她开心。
于是当赵志红表示出追求意愿时,张丽立刻决定瞒着男友答应了。交往以后,赵志红十分大气,虽然工资不高,却大包大揽,能付的他一分都不让女友掏。
无论张丽如何闹脾气,他都打不还口骂不还手,永远微笑着轻声细语哄着女友,直到对方消气为止。
和赵志红交往的过程中,张丽仿佛回到了少女时期,可以肆无忌惮地发泄自己的小脾气,永远被人捧在手心里。
恋爱中赵志红的姿态放得极低,让她有一种自己终于找到好男人的庆幸感。
于是张丽毅然和园长分手,决定嫁给眼前的这个难得的良人,他们暗暗商量着婚期。
在赵志红被捕后,张丽仍难以相信他竟是连环杀人犯,在公安找她了解情况时,还为赵志红辩解:“他就是个老好人,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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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纯情的张丽根本想不到,赵志红其实早已成家,甚至还有个几岁大的女儿。
与此同时,赵志红也盯上了幼儿园刚刚入职的19岁幼教霞飞,一样的套路,他用自己的和善的面孔与谦逊大度的性格迅速俘获了霞飞的芳心,很快他们就坠入热恋。
每一个女人的倾心,都像一个奖章给了他短暂的满足,让他的欲望更上一层台阶:女人这东西,我永远不嫌多。
幼儿园里有两位家长,在接送小孩放学的过程中被赵志红迅速吸引,和他长期保持着婚外情的关系。
即便是这样,赵志红也有失手的时候。他暗恋幼儿园的闫老师许久,一向好用的追求方式无论如何也无法打动对方。
被拒绝的挫折与不甘心就像骆驼压死的最后一根稻草,让他心态彻底崩溃,他急需一个让他可以完全掌控的发泄渠道。
于是在1996年11月的一天,他奸杀了那名无辜的女店长公厕里的女人。
不缺女人,妻女双全,吃喝不愁,赵志红为何要杀女人?这要从赵志红的幼年经历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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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赵志红出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永兴村,一家五口,他排行老二,还有一个哥哥和妹妹。
在外人看来,赵志红这样既有哥哥又有妹妹的孩子童年应该是幸福美好的。
可是被夹在中间的赵志红一点都不开心:大哥是长子全家瞩目,妹妹又最小受尽疼爱。而我从小就不受重视,一点存在感都没有,整个家里只有我是多余的呗。
父母没有文化,家里全靠种地和外出打工维持,村子里又是比较传统的习俗,在赵志红的父母看来,养孩子只管粗养,能吃饱穿暖就万事大吉了,至于孩子们怎么想根本不重要。
从几岁开始,无论赵志红说什么,父母都不放在心上,只是偶尔应付两句作为回答,做什么都没办法引起父母的关注。
家人越对他这样,他就越希望证明点什么,只要出人头地就能替自己出口恶气。
最初他也有自己的梦想:“我曾经也一度想过把乡政府承包下来,就像华西村那样,给家乡也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一没学历,二没背景,赵志红出来闯荡举步维艰。不仅家境贫寒,还要绞尽脑汁想办法去找一份尽量稳定点的工作来养家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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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6年开始,他跟着父亲打了不到一个月的零工,后来自己单干,先是在工地卖苦力,后来又接了工地上的木工活。
但这样的生活状况,并没有获得别人的认可,甚至他感受到自己生活里方方面面被人瞧不起。
为了生存,他逐渐隐藏起了真实的自己,学会放低姿态,压抑内心来迎合外部世界,尽一切可能让别人接纳他。
从不跟人吵架,脾气极好,连一句顶嘴都不会有,妥协的结果居然让他尝到了巨大的甜头。
女人们都爱他的这副面具,只要他想,就能轻松获得女人跟他上床的机会。
此时的赵志红,恰好卡在亦正亦邪的边缘,但凡有一点点刺激,都能让他彻底倒戈。
决定他往好人还是坏人的方向走的,是接下来这件让他进一步对生活失望透顶的事。
1995年底,23岁单身的赵志红,在父母的介绍下他认识了一位漂亮姑娘。姑娘一见面就表示对他很满意,双方简单吃了顿饭后,第二天就领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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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婚姻能拯救自己的赵志红,绝望的发现妻子不仅比他大好几岁,还是个文盲,更给他暴击的是—妻子居然离过婚、生过孩子,这让他心里怎么也过不去。
赵志红虽然是小学文凭,但特爱看书,《婚姻与家庭》《知音》《读者》,当时很火的时髦杂志他一期也不落,心气比平常人要高,他认为自己的女人肯定可以更好。
妻子没办法跟他交流思想,每晚躺在一起赵志红又嫌弃妻子不干净,这种矛盾和压抑几乎让他抓狂。
他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既然工作和家庭都不合心意,那么唯一的发泄途径就是女人。
强迫受害者满足自己的性冲动,掌控受害者的生死,任意的杀戮她们,在他看来这才是操控人生的感觉。
10年间,与他保持恋爱与婚姻关系的女人至少有5位,并且他可以多线程操作,一边爱上多个女人,前脚和她们谈情,后脚就去奸杀陌生女性。
和妻子的婚姻也只维持了5年,随着手上的鲜血越来越多,他也越来越不安,
于是故意让妻子知道自己出轨提出离婚,让她带着女儿安静的生活,每个月他都雷打不动给前妻足够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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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当记者问到他是否孝顺过父母时,他微笑着说:一次也没有。
赵志红这样形容自己的人生:“魔鬼有多可怕,我就有多可怕。既然我没办法做成一个好的,那我就当个坏的,能让人深深记住的坏人。”
就在大家以为案子就要结了的时候,赵志红在看守所里用卫生纸写下了几行字。
这几行字不仅震动了内蒙古公安,也让全国人民感到震惊。
纸上写着“1996年的公厕4.09奸杀案”,他在庭审上抓住机会供认自己还有一桩悬案没破,那起案件也是他做的,请求法院查明事实。
没想到,他的自首居然让庭审突然中断,法官和律师听完沉默了几秒,然后默契地收拾东西走人,赵志红也因此暂缓了死刑。
究竟是什么案件,让一向严肃的司法机关当庭撤退?
其实,这个“公厕4.09奸杀案”并非悬案,而是一桩已经结案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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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被认定犯案的人叫呼格吉勒图,早在1996年就已经被执行死刑了。
赵志红的自首引起轩然大波,有人心里慌了,他拼命阻止翻案调查。这个人用自己的权力牢牢捂住了案件,连司法机关的审判开庭都能随意调配。
很明显,他心虚了。他就是当年负责该案的局长冯志明。将呼格吉勒图定罪为凶手这件事,是他一手操办的。
我们把时间调回案发当天,接到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在拘留所里详细询问了呼格案发的情况。也因此留下了一份长达7000字、15页长的口供。
只不过,这份口供十分蹊跷,就像后来成功推动翻案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高级记者汤计调查的那样,这根本就是一起诱供。而且是由局长直接指示的诱供。
呼格关押期间,隔壁的警员目睹了整个过程,后来悄悄告诉记者:
“你没见过呼格的口供吧,在那个黑灯瞎火的公厕,呼格居然知道被害人穿的牛仔裤上的皮带扣是向左插的,皮带上还有两个金属扣子。这不符合常理,疑点很多。”
而呼格本人在口供里也多次喊冤:“内蒙古公安局的人不让我解手,他们还说那个女人没有死,只要我按照他们的话说,就放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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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案子赶紧结束,冯志明还在办公室大吼,让警员去剪了呼格的指甲。因为只有剪了指甲,才能死无对证,模糊现场的作案细节。
由当年现场勘察的民警透露,案发时并没有打斗痕迹,如果不剪指甲就无法统一作案口供。
看到这里很明显,呼格只是一个替罪羊。内蒙古公安为何偏要让呼格顶罪?
其实早在案发第一时间,法医就提取了死者体内的精斑DNA。
但当时的技术无法进行DNA匹配,案发过程又简单直接,目击者只有两人,于是冯志明自然而然就按常理定了结论,以节约时间。
这起过于自信的案件,最终经由赵志红的翻供引起中央的重视,历经了长达6762天的漫长等待后,迟到的正义终于来了。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
那么赵志红究竟是不是公厕案的凶手?如果不是,他为什么会没来由地记得这起尘封的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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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的故事被推翻,让我们用赵志红的视角还原那一天的经过。
1996年4月的某天夜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心情郁闷怀揣心事的赵志红准备寻找他人生中的第一支猎物,他一路闲逛,走到了附近的一处平方家属区。
很快,他发现了猎物。那是个年轻的穿着高跟鞋的女人,个子不高但身条靓丽,他看到女人进了偏僻的公厕,赵志红觉得机会来了。
他利用夜色的伪装,快速闯入公厕,和刚准备提上裤子的女人迎面撞上。
在女人呼救了几声后,二话不说把双手掐住对方的脖颈,几分钟后,看到女人断气他才满意地把女人放在低矮的隔断上尽情享受他的成果。
十几分钟后,发泄完的他神清气爽,心情简直欢快到要唱歌,赵志红提上裤子,把尸体留在原地钻进了夜色中。
而呼格从远处隐约听到了这几声呼救,犹豫了一会儿才和同伴闫峰赶到现场,那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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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原先与案件八竿子打不着,却能描述得有模有样,甚至带着民警七拐八拐找到了早已拆除完全认不出来的公厕地址。除非是凶手本人,否则这一切该如何解释?
2019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维持内蒙古自治区高企人民法院的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对赵志红宣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的表述,第一、二审裁判认定被告人赵志红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事实21起。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17起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对其中4起犯罪事实不予确定。其中呼吉案就被认定为非赵志红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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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审查认为:被告人赵志红虽然主动供述该事实,供述的作案地点、主要手段等内容,与在案证据大致印证。
但关于作案的具体时间、案发前是否到过现场、被害人衣着、是否从被害人身上搜取财物、奸淫时是否射精等作案细节,前后供述不一致。
对部分重要情节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不一致。
比如对作案时间,有1996年3月至7月、在20时至22时之间多种供述;供述被害人穿得不多、未系皮带等衣着情况与杨某某穿得多、系皮带的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证人证言、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在案证据,主要证明现场情况、被害人死亡原因及赵志红有作案条件等,均不能证明赵志红与本起犯罪事实的直接关联。
指向赵志红作案的证据仅有供述,其供述的证明力不强。
对伸冤成功的呼吉案,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了调查组,依法依规对呼格错案以冯志明为首的27人进行了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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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8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贪污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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