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1月7日,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大华股份,证券代码:002236)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28项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调整,包括制定、修订及废止三类,其中6项核心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治理制度体系全面升级 覆盖公司运作关键领域
公告显示,本次制度调整是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开展的系统性优化。调整范围覆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内部控制等关键领域,具体涉及28项制度,包括:
- 制定2项新规: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董监高行为规范及信息披露全流程管理;
- 修订25项制度: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25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2项制度同步进行名称变更;
- 废止1项旧规:鉴于相关要求已纳入其他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予以废止。
6项核心制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将强化治理规范性
本次调整中,6项涉及公司治理基础的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包括《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直接关系股东权利行使、董事会运作效率及重大风险控制,其修订将进一步明确决策程序、强化内控约束。
公告指出,制定及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将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表示,本次制度调整有助于完善治理架构、提升决策效率,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备查文件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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