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委员长叶飞肩负起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的重任。由于这一机构刚刚成立,叶飞也没有开展工作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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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对这项工作并不陌生。福建解放以后,他就留在这里了,而福建又是著名的侨乡,他在这里的时候,便做了大量的华侨工作,更何况,他本身就是一名华侨。
他更知道,在特殊的环境中,侨务领域积弊深重,侨房问题更是沉疴已久,如果不能解决这些问题,那就不能最大限度地团结华侨同志,而他们恰恰是新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
据统计,全国华侨较多的十八个省市中,房屋被侵占的华侨就达11920户。面对这块"硬骨头",叶飞展现出军人特有的雷厉风行与坚韧不拔,他在一次会议上斩钉截铁地表示:"归还华侨房产,我要牢牢抓住不放。"这句承诺,贯穿了他此后开展归还侨房工作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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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3年下半年到1985年年底,古稀之年的他亲自带队,足迹遍布福建、广东、江苏、上海等十几个省市的侨乡,一边听取汇报,一边召集华侨、侨眷座谈,了解他们的诉求以及开展工作的切入点。
一系列的调研结束以后,他对侨房问题的复杂性与严峻性有了深入的了解:土改被没收、私改被经租、甚至被挤占的乱象,一直没有解决的办法。
许多归侨、侨眷以及海外华侨、华人,不断来信来访,要求落实政策,归还房产。错综的历史产权、腾退安置的艰难、部分干部的不理解,以及有限的资金,都构成了巨大的现实阻力。清退侨房,被普遍认为是落实侨务政策中"难度最大"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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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虽然严峻复杂,但叶飞并没有回避,更没有打退堂鼓,而是选择担当面对。他在1984年年底的侨务工作座谈会上果断决策,提出在广东省和福建省分别于广州、厦门搞试点。
然而,试点工作的推进并非一帆风顺。例如,在广东等地,就出现了侨房被拆毁、转卖或损坏的情况。一些农民分得户对政策不够了解,出现了将华侨房屋拆毁取材另行建房或作价卖掉等等现象。
这既伤害了华侨的感情,也给落实政策增加了困难。在叶飞的督促和具体指导下,广东、福建两省根据不同情况,探索出了 "先归还产权后归还使用权" ,以及由国家、省、县各出一部分资金等多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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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举措旨在逐步破解产权纠纷和资金匮乏的困境,为侨房清退工作开辟了可行的路径,也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具体的可能。
而叶飞并未满足于两地的试点经验。在他的积极协调下,广东、福建探索出的有效做法得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从而大大加快了落实侨房政策的进度。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困扰多年的侨房清退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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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切,都要得益于叶飞强烈的担当,务实的一线调研,以及面对困难的果敢和不畏艰难的勇气,不但成功推动了侨房清退这一复杂艰巨的工作,更是重新点燃了海外侨胞对祖国的信任与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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