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情看到真的不吐不快。譬如下面这则新闻,多位民营企业家改判无罪。
![]()
细节都不用细说,只看标题就可以,现在改判无罪,代表着以前是有罪过的。这样的事因为现实看到的太多,其实心内是波澜不惊的,之所以引发我要写的欲望,是网络就这件事的评论。
胡锡进的铁杆粉丝说,这是一个很好的风向,让民营企业家不再人心惶惶,大家可以安心经营解决就业。
![]()
我看到这段话后,心里涌起的是苦涩。
几个观点:
一是,风向,在一些人眼里或许是的吧,毕竟有罪到无罪对当事人来说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但我更想说的是,真正不让人心惶恐,不让民营企业家失去安全感,法律的透明和严谨才是最好的风向,而非是从不幸运者到被最高法看到了,才能换来无罪。
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是那么幸运,因为如果人活着做事情只依靠幸运的话,那么永远不会有安全感。
二是,真正风向并不是让有罪的止于无罪,而是当初给他们罪过的人需要接受审判,因为把无罪的人当作有罪的人处理了,那么惶恐就已经造就,如是之,制造社会不稳定带来惶恐的破坏力是要比一般的犯罪更严重。
也所以,我经常说的一句话,冤假错案不能止于国家赔偿,对冤假错案最好的制衡就是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承担他们行为的代价。
三是,损害造就的损失需要得到应有的赔偿,人家正常经营忽然有罪了,本来大好的事业遭受损害,甚至破产,那么制造损害的人需要给予基本的赔偿。而且一直以来我不赞同冤假错案由国家赔偿,应该由制造错误的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只有这样,才能杜绝。
四是,现实是残酷的。
看一眼下面这个案例。男子被警方扣押1000万元,无罪后申诉要求返还,但这1000万箱拿回来却艰难重重。
![]()
在红星新闻的报道上可以看到,宣告无罪后获警方赔偿和道歉,但返还1000万元的要求却未获支持。
![]()
如此,一个基本的概念是,人因为犯罪才导致的1000万被扣,现在人已经无罪了而且获得了道歉和赔偿,但1000万却是要不回来。
这样,很矛盾!
还要说什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