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迎来了一位特殊的申请人。租客与房东一同前来,成功办理并领取了一本基于租赁合同的《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杭锦旗首例为租房关系设立的居住权登记,为构建稳定和谐的租赁关系提供了全新的法治样板。
创新实践:一纸合同,赋予租客“定心丸”
据了解,此次办理的居住权登记,源于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研究,为租客卢先生解决了在暖城暖企平台上的诉求,有了长期稳定居住,与房东王某协商,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希望进一步通过设立居住权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双方一拍即合,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了申请。
“对我们租客来说,最怕的就是房东突然卖房或者中途违约,让我们被迫搬家,生活节奏全被打乱。”手持崭新的居住权证明,卢先生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现在好了,有了这个证,法律明确保障我在合同期内安心居住的权利,哪怕房东把房子卖了,新房东也不能随意赶我走。这就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
房东同样认为此举是双赢。“把房子租给一个稳定的、有长期需求的租客,也省去了我频繁寻找租户的麻烦。用法律形式把我们的约定固定下来,增强了彼此的信任,关系更稳固了。”
法律赋能:居住权登记为租赁市场注入稳定性
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权威解读:“传统的租房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债权保护,约束的是租赁合同的双方。而一旦将租赁合同的核心权益以‘居住权’的形式进行物权登记,它就产生了对抗第三人的绝对效力。这意味着,在登记的有效期限内,居住权优先于房屋的所有权。即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新的所有权人也必须尊重并继续履行原有的居住权约定,直至期限届满。”
杭锦旗优化营商环境这一创新举措,有效破解了长期租约中租客权益保障不足的痛点,尤其为需要长租安家的外来务工人员、企业外派人员等群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极大地提升了租赁住房的安全感和稳定性。
服务升级,护航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为确保此次创新登记顺利落地,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入研究相关法律适用性,优化了登记流程。中心负责人表示:“我们鼓励和支持租赁双方在建立长期、稳定租赁关系时,依法申请居住权登记。这是健全租购并举住房体系的有益尝试,也是我们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的具体体现。”
有意办理此类登记的市民需注意,居住权的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办理时需由房屋所有权人(房东)与居住权人(租客)共同申请,并携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设立居住权条款的房屋租赁合同。
杭锦旗首本“租房居住权”证明的发放,是“以法律之名,守护安居梦”的生动实践。用一纸薄薄的证书,为租赁双方构筑了厚厚的信任壁垒,不仅守护了一个家庭的安稳,也为推动区域租赁市场的规范、健康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坚实的法治力量。(卢志强、沙日娜)
来源: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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