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多次小额诈骗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行为看似单次诈骗金额不大,但累计起来可能给被害人造成较大损失。那么,多次小额诈骗究竟是否构成诈骗罪呢?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来深入剖析这一法律问题。
张某以推销保健品为由,在多个小区门口摆摊设点。他向老年人群体谎称所售保健品具有神奇功效,能治愈多种疑难杂症。每次张某都会以较为低廉的价格吸引老年人购买,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张某在不同小区针对不同的老年人进行了数十次这样的推销诈骗行为,累计骗取金额达数万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1. 主观方面 :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就上述案例而言,张某明知保健品并无其所称功效,却故意夸大其词欺骗老年人购买,其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
2. 客观方面 :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张某虚构保健品功效的行为符合欺诈特征。而关于“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但一般来说,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张某累计骗取数万元,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3. 主体方面 :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张某作为成年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主体要件。
4. 客体方面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张某通过诈骗行为非法获取老年人的钱财,侵犯了老年人对财物的所有权。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张某实施了多次小额诈骗行为。虽然每次诈骗金额相对较小,但多次累计起来达到了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多次小额诈骗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呢?
首先,多次诈骗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诈骗行为。张某针对不同小区的老年人,以相同的推销保健品诈骗手段,多次实施诈骗行为,符合多次诈骗的特征。
其次,对于多次小额诈骗累计数额达到诈骗罪定罪标准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这是因为多次小额诈骗行为的本质与单次数额较大的诈骗行为并无不同,都是通过欺诈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不能因为每次诈骗金额小就否定其整体行为构成诈骗罪。
在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例如,李某通过网络平台,以帮助办理信用卡提额为由,每次收取被害人几百元手续费,先后对数十人实施诈骗,累计骗取金额较大。这种多次小额诈骗行为同样构成诈骗罪。
如果多次小额诈骗行为之间具有连续性,如在较短时间内针对同一类对象、采用相似手段实施诈骗,那么更倾向于认定构成诈骗罪。像上述张某在几个月内持续在不同小区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保健品诈骗,行为具有明显连续性。
行为人自始至终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且这种故意贯穿于多次小额诈骗行为之中。张某从一开始实施诈骗行为就明知自己在欺骗老年人,目的是获取钱财,主观故意明确且一致。
准确计算多次小额诈骗的累计数额是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关键。要将每次诈骗所得金额进行相加,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的,才能认定构成诈骗罪。
一旦认定构成诈骗罪,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和情节轻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更为严厉。例如,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后,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层面 :老年人等易受骗群体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推销,尤其是涉及高额钱财的承诺。遇到可疑情况及时与家人、社区或相关部门沟通。
社会层面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各类诈骗手段的认知。社区可以组织针对老年人的防诈骗讲座,公安机关及时发布诈骗预警信息,提醒公众防范。同时,加大对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威慑力,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以及对诈骗罪构成要件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探讨,可以明确多次小额诈骗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构成诈骗罪。司法实践中,要综合考量诈骗行为的连续性、主观故意的一致性以及累计数额等因素来准确认定。这不仅关乎对犯罪行为的正确惩处,也对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加强预防措施,可以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总之,对于多次小额诈骗行为,绝不能因其单次金额小而忽视其法律性质,必须依法予以正确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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