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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Tess
公众号| Tess外贸Club(Tess_2006)
01
有小伙伴发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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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简要复盘:
1.Daniel是SOHO,他的香港公司收汇,通过大陆出口代理公司代办出口退税。
2.合作模式为:大陆的出口公司先行垫税,Daniel只需支付合同金额-退税+代理费。
3.Daniel的供应商(东莞亿辰)破产且欠税,导致该票208.9万的发票未完成缴税环节。
4.Daniel与代理公司有三方协议,将供应商(工厂)也绑入合同责任主体。当前亿辰已破产,基本无法补缴。
4.出口代理公司因此拿不到27.1万退税,要求Daniel补交。
问题核心:工厂已破产无力追偿,是否有办法让 Daniel 避免或降低损失?
02
Daniel内心可能是这么想的:
我不是开票人,也不是欠税人,我做的每一笔交易都有合同,出口公司和工厂也都签字了。
工厂出了问题,发票没缴税,退税失败,凭什么要我来兜底27万?
这种“无辜感”是真实的,也是普遍存在于无数SOHO身上的一种心理状态,问题是,在现实中,合法不等于无责,老实也不等于安全。
先说答案:
不可能完全免责,但可以挣扎一下。
“利益共同体”这个词听起来模糊、温和,但在合同语境下,它往往被法院解释为“风险共担”关系。
尤其当合同全文中出现以下几种表达时,法官会直接认定为共同经营或合伙性质:
- “三方构成利益共同体,对退税、报关、结汇等环节所产生的风险共同承担责任。”
- “任何一方的违约导致退税无法完成的,由利益共同体共同承担损失。”
可惜的是,他们签的合同就是这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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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东莞亿辰)破产 、未缴税,导致退税失败;
因为和SOHO是利益共同体,责任会自动传递给SOHO(Daniel)。
从法理上,进出口公司可以主张SOHO与工厂在此票业务上共同受益自然也共同承担退税失败的风险。”
换言之,即便Daniel并非直接行为人,也会因合同连带而被要求补交。
03
这份合同的陷阱在于“文字连带”,不是“法律连带”
第8条把“乙方和丙方承担”并列写在一起,看似把SOHO也绑进了风险,可是没体现一些重要的东西:
1、连带赔偿;
2、乙方应补缴税款或退税差额;
3、乙方承担的范围和比例。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模糊条款属于免责延伸写法,法院一般会这样解释:
若乙方在退税过程中存在过错(如延误、提供虚假资料、未按时配合),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若退税失败原因与乙方无关(如工厂欠税、破产),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商量赔偿金额。
也就是说,Daniel不可能免责,但最终要交多少钱,可以bargin一下。
04
通过这个案例,希望那些想拿退税的SOHO和贸易公司认清楚一些事情。
一、退税资格不在你手里的问题。
不管你付了多少代理费、签了多少合同,税局只认谁报关、谁退税。
退税权、退税款、退税风险,全部属于出口公司。
出了问题,你没有权利去税局沟通,代理公司却能拿合同中的“你是共同体,要分担损失”。
你要记住:退税权不在你手里,所有“代退税”协议,本质上是靠信任在支撑。
二、“利益共同体”是最危险的文字陷阱。
很多代理公司喜欢在合同里写“三方利益共同体”,看起来大家同舟共济,实际上是代理公司免责,风险全给你。
像这份合同里写的:
“未通过退税部门验证导致不能退税的,损失由乙方和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这句话就是选在中间手头上的刀,一旦工厂出事,退税失败,代理公司一句“与我无关”,账就自动落在中间商头上。
建议拒绝签这种条款,只要合同出现“共同体”、“共担风险”、“连带责任”,都要立即要求改成“各方独立承担各自责任”。
三、工厂欠税=退税断链
退税的逻辑很清楚:
工厂开票 → 工厂缴税 → 出口公司申报 → 税局退税。
任何一环断掉,整条链都作废。
而工厂的纳税状态,往往是SOHO最不了解的。
一旦工厂欠税、被列为异常户,这张发票就无法退税。
最后出口公司拿不到钱,就来找你。
如果你真想要怪哪地方成为利益共同体来,一定是建立在绝对信任的情况下,或者对对方知根知底。
四、“垫税模式”是双刃剑
很多代理公司号称“先垫税、后退税”,听起来贴心,其实是风险倒灌。
一旦退税失败,他会说:“我垫的钱拿不回来了,你得补。”
税局不会帮你说话,你也拿不到退税款,反而要掏钱给别人填坑。
真正安全的做法是:坚持退税到账后再结算,或者要求代理公司提供保证金或保险机制,一旦涉及“垫税”,必须写清楚:
退税失败风险不由SOHO承担。
五、外贸人要有自己的退税闭环
靠别人退税永远是被动的。
只要链条不在你手里,别人出事,你都可能被带走。
当SOHO有了一定规模,就该建立自己的合规体系:注册大陆公司,拿一般纳税人资格,自己报关、自己退税。
固定供应商、固定出口渠道,稳定、透明、可控。
真正成熟的外贸人,不靠别人退税吃饭,靠的是自己掌握主动权。
再说点题外话:
后来我问那位求助者,为什么要签这么一份合同,把自己和工厂绑在一起。
他说,那家工厂还跟上市公司合作,看起来很有实力。
听到这句话,我的内心是很呵呵的。
从商业逻辑上讲,上市公司有议价权,中小企业只有求生欲。
很多人判断一个企业靠不靠谱,只看它“跟谁合作”,却不看它“能不能活”。
我个人认为,中小企业给大公司或者上市公司供货不代表安全,反而往往意味着账期极长、现金流紧绷、风险极高。
那些大公司压款、拖账是常态,中小工厂一旦撑不住现金流,第一个倒下的,就是他自己。
说得残酷一点,能给上市公司供货的中小企业,不一定厉害,可能只是还没死。
所以,当一个SOHO因为对方看起来很大就放松警惕。
总结一下:
退税看起来是财务问题,其实是控制权问题。
控制在别人手里,退税链一断,税退不下来,钱也不是你的,但责任可能是你的。
聪明的外贸人,不会去做谁的利益共同体,而且知道如何做风险绝缘体。
今天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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