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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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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文章以街道通名——“道”“路”“街”“巷”“里”“弄”“坊”“胡同”“条”等为研究对象,一方面从地名学角度分析街道通名的特征和演变,另一方面从语言学角度探究这类街道通名语词的结构方式、音节结构和词义演变。研究街道通名的共时特点与历时演变的同时,将传统训诂学与现代地名学进行跨学科、跨时代“接轨”。最后结合研究成果和生活实际,通过对街道通名的思考,发现新老城区街道通名规范化和街道路牌书写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希望能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一些新思路。
关键词:街道通名 地名学 语言学 历时演变 通名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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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学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一门新型交叉学科,它将语言学、历史学以及地理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体系进行有机结合,并综合应用到地名研究中。“专名定位、通名定类”,地名通名是指区分地理实体类别的词,一般又分为自然地域名称和人文地域名称两大类(褚亚平等,1994)。对地名通名进行研究,并借助通名演变特征推测当地历史时期中人文和自然地理景观变化,对研究区域地理演变具有重要意义。
在街道通名研究方面,张清常先生(2006)在《北京街巷名称所反映的北京旧貌》中解释了北京街巷名称中的标识字眼(路、街、巷、里、坊、条和胡同等)并阐释了其发展;(李如龙先生,1998)则分别从汉语地名的语词结构、汉语地名的词汇系统以及汉语地名的义音形三个方面来著述,成功地运用了语言学来展开对地名的考察。
本文选取比较有代表性的街道通名——“道”“路”“街”“巷”“里”“弄”“坊”“胡同”“条”,来作为研究对象,从地名学与语言学等两大角度,探究它们的共时特点和历时演变。对街道通名的研究,一方面从地名学角度来看,街道通名属于地名的一部分,对街道通名的研究有利于国家街道名称的标准化、规范化,而考察街道通名的历时演变,可以忠实的反映出人类社会历史和生活环境演变。另一方面从语言学角度来看,“道路”类语词的探究,也为通过同义或近义词的类聚来展开对常用词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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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名学视角下的街道通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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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道通名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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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性
“对于道路通名属性化,一般归纳为两种方法:一是按路街的长宽定义;二是按道路走向定义。”(张澈杨、陈石,2014)依据街道的长宽来定义,较宽的主要街道用“路”或“街”,其中主要交通性的街道通名为“路”,而人口密集、商业场所较多的街道为“街”;狭窄的街道通名为“巷”或“胡同”,分布在居民住宅区的街道通名为“巷”“胡同”“条”或“里”“弄”;而大都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出现了最宽的表主干道的街道通名为“大道”或“大街”。街道通名用字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又具有了分层级的意义。例如通过查阅《长治市城乡地名总体规划》可知,该规划对如何使用通名有明确的规定,“道路通名一共划分为三个等级,其中,第一级为大道和大街,第二级为路和街,第三级为条和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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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走向性
对道路走向定义是归纳道路通名属性化的另一种方法。街道通名一般遵循“东西为街,南北为路”的原则,例如在1998年,长治对街道名称的通名进行规范,即严格遵循“东西为街、南北为路”,这显然方便人们依据通名来辨识街道的走向。但事实上,街道通名的所表示走向并不完全一致。有些城市街道通名以商业街为坐标,如长春街道采用的是“东西为路,南北为街”;有些城市街道通名大致以“东西为道,南北为路”,如天津、唐山等地即是如此;还有些城市街道通名的道与路交叉不拘走向的,如安阳。由此看来,“路”和“街”表示走向是各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用法,并不是词本身具有的。”但是现今仍有不少城市运用街道通名的走向性特点,展开城市街道的规划工作,尤其是在新城区(陈照蓉,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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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性
街道通名作为语言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同语言一样也具有地域性。各个城市街道通名主要是“道”“路”“街”“巷”四个,此外,由于南与北、东与西地域的差异,在选用其他街道通名中体现出了地域性的特点。结合具体来谈,“里”“弄”是江浙方言里的用语,意指小巷,胡同,如上海、南昌等江浙城市街道通名中多选用“里”“弄”。山西省长治市街道中有个特有的通名,叫“圪道”,其中,“圪”在山西方言中被当做是一种词缀,因此“它只包含附加性的词汇意义而不包含语法意义,所以它既不能表示词性,也没有其他的语法功能。‘圪’的附加意义概括来说,就是‘小’”(王临惠 2001)。在长治方言里“圪道”,还表示“坑、低洼,地势不平”,显然,街道通名的选用与当地特有的街道地貌有关系,“圪道”充分体现出长治市街道的特点。这就要求在选用街道通名时,应考虑到当地的地域性特征,这样道路名称体系才能更加显示出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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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道通名的演变
社会的发展不停息,新事物不断涌现,地名的内容也会不断丰富发展演变。街道通名的演变可大致分为三种情况:通名的沿用;通名的增添和消失;通名的更改。以下将分别对这三种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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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的沿用
街道通名一旦出现并被人们普遍使用,就有了一定的历史稳定性。伴随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一些历史街道通名沿用下来,并见证了城市发展。例如山东省曲阜市的结义胡同、颜庙夹道等一直沿用至今。沿用的这类街道通名在现代街道通名中占很大比重,并且它们多是明清和民国时期街道通名的沿用。分析街道通名沿用的原因,主要归纳为三点:其一,沿用至今的街道通名大都以小街巷为主,而结合对旧城区街道改造的认识,改造主要是针对一些较大的街道,而这些小街巷通名却得以传承;其二,这些小街巷一般是在居民生活区,人们多是世代生活在这里,因而这部分街道通名一旦为人们所接受和使用,就具有了稳定性;其三,政府一般会对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地名设立相应的保护政策,“地名具有重大的历史与文化意义,随意变更地名会对文化和历史传统方面的继承造成一定损失”。这当然也包括对街道通名继承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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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的增添和消失
街道通名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词,在其保持稳定性的前提下,受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影响,会相应地发生变化,这里主要讲街道通名的增添和消失。伴随改革开放,城市建设规模扩大,有限的和狭窄的街道无法满足人们的日常出行,新增添的街道通名“大街”“大道”出现了,如哈尔滨市的中央大街、呼兰大道;而且仅次于“大街、大道”的“街、路”也越来越多被选用,如长治市的长安路、红星街;同时在新建的街道中通名“里”和“坊”却消失了。其实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因为按照现代地名学的标准,“大街”“大道”“街”“路”“巷”等是城市中线状的街道,而“里”“坊”是块状的居住区,不符合标准化地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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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的更改
大多数街道通名都不是一经命名就保持不变,在时代的变迁中,也会经历了一次甚至多次的更改。其原因归纳为两点:其一,与政治因素有关。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长治市三条主要大街,南街改为战斗路,东街改为东风路,西街改为红星路。其二,受城市发展规划的影响。在对城市街道进行规划和设计的过程中,部分街道通名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更改。如长治市的“大北街”原由方位而得名,并为彰显其在城市街道中的重要性,在其前方加上“大”作为修饰,但“大街”也是城市街道通名,因而将“大北街”更改为“北大街”,更名之后更加规范。反过来,通过街道通名的更改也反映了城市建设水平在持续不断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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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语言学视角下的街道通名研究
街道通名是人们共同约定的一种语言符号,而作为一类特殊语词,它具有一定的书写形式、读音和意义,即是形、音、义的结合。接下来将分别从街道通名的结构方式、音节构成和词义演变三个部分来展开语言学的考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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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道通名的结构方式
通过观察街道通名构成成分可知,大多数的街道名称都是“专名+通名”的结构。其中街道通名的结构一般方式是“道”“路”“街”“巷”“里”“弄”“坊”“胡同”“条”等,但这里主要谈的是两种比较特殊的街道通名结构:一是零通名,二是“通名+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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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通名
零通名即“无通名”,有些文章称这类没有通名的街道名称为“专名型”(蔡玮,2001)。部分学者认为我国早期的地名没有通名,只有专名,但也有学者认为,“其实,我国早期形成的一些原生地名中也有通名,类似于今天的地名,通名在一些情况下可以省略,只对专名进行保留。”这里不再深究“早期地名是无通名还是省略通名”的问题,街道通名也属于地名,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在早期街道通名的结构方式是“零通名”,而这很大程度上受早期汉语语音单音节化的影响。现在街道命名严格遵循“专名+通名”的结构,但仍可以看到“零通名”的结构方式,例如:长治市街道通名中有五个“零通名”结构——“水淹地、梅辉坡、上梅辉坡、下梅辉坡、东洲门”;据统计广州市街道通名中“零通名”结构约占总街道数量的8%。通过调查可知,“零通名”结构街道名称大部分是沿用下来的老街道名称,而且大多都以附近相对显著的标志或特征作为命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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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通名
由于本文重点分析的是街道通名,这里讲的“通名①+通名②”的结构方式中通名①和通名②都是街道通名中的用字,如:街道张庄路、文化村巷、大官庄街等,就不属于本文的谈论范围了。依据目前本文所搜集的资料,将从“道街”“里街”“条(胡同)”这三组街道通名来进行分析。“道街”通名很独特,它用在主街道的辅道命名中,通常直接在该通名前加数字。在哈尔滨街道名称中“道街”通名的使用频率很高,如:经纬头道街、学府二道街、和兴三道街等。“里街”通名来命名街道时也是直接在前面加数字。如:八里街、五里街、十二里街等。“条(胡同)”通名与“道街”“里街”在结构和用法上有相似之处,但是“胡同”二字经常会省略掉。如:北京市的东四(指东市牌楼的简称)头条、东四十四条、花市中头条等。分析上面三组通名中的通名①——“道”“里”“条”,本文认为它们在这里只是一个量词,尤其是“道”,不能把它与街道通名中表“道路”义的“道”等同,也因此可以在它们前面直接加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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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道通名的音节构成
通过表1可以直接简明地了解到街道通名的音节构成情况。所列举的实例选自北京、哈尔滨、上海、广州、长治、安阳、曲阜等多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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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街道通名的词义演变
通过前面提到的的街道通名的层级性特征,不难得出现今街道通名的词义具有位次义明确、层次感分明的特点,那么本文不禁思考:在这类语词的本义中是否也能体现它们之间的这种位次义。接下来将借助传统的训诂学来对街道通名展开语源研究,分析其本义及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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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说文》:“道,所行道也。从辵从首。一达谓之道。”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毛传每云行道也。道者人所行。”金文字形为“”,“”是“行”字,意为“十字路口”,“”“”是分别是“首”和“止”字,三个部件合在一起可理解为“供人行走的道路”。篆文字形为“”,是金文字形的省变,可见《说文》对“道”本义的解释是正确的。《说文》:“路,道也,从足从各。”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释宫》,一达谓之道路,此统言也。”金文字形为“”,“”即“脚”;“”即“各”,《说文》:“异辞也。夂者,有行而止之不相听也。”两个部件合在一起可理解为“供人出行的路”。篆文字形为“”,继承金文字形。
《周礼·地官·遂人》:“以洫、涂、浍、道、川、路作为等差”,郑玄注“涂容车一轨,道容二轨,路容三轨”,但在实际运用中看不到这种区别来。“路”和“蹊”“径”接近,因而“路径”可以连用;“道”与“蹊”“径”联系比较远,因而不能说“道蹊”“道径”。因而得知“道”比“路”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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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巷
《说文》:“街,四通道也。从行,圭声。”篆文字形为“”,象纵横交错的十字路口。本义为“四路相通的大道”。《墨子》中“置署术街,衢街若门”最早看到“街”字,汉代开始流行。《说文》:“巷,里中道也。”
《增韵》:“直曰街,曲曰巷。”另外“巷”是普通居民区中的道路,“街”是繁华商业区的道路,因而“巷”和“陋”“隘”可以连用,却不能说“陋街”“隘街”。因而得知“街”比“巷”规整、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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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弄/坊
《说文》:“里,居也”,《尔雅》:“里,邑也”。“里”另外有一层含义,毛传解释的《诗经》中“二十五家为里”,《周礼·地官·遂人》:“物价为邻,五邻为里”。“弄”出于吴方言,意为“街巷者,民之所聚而居也”。《唐元典》:“两京及州县之郭内为坊,郊外为村。”
显然,“里”“弄”“坊”的最初的释义并不指街道通名,而是指聚集点。伴随聚集场所的发展以及人们之间的往来,开始借代表具体事物的“里”“弄”“坊”来表示街道通名。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里”“弄”是江浙方言里的用语,意指小巷,胡同,因而在上海、南昌、金华等江浙城市街道多选用“里”“弄”,尤其是“弄”常在南方城市中作为街道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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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条
“胡同”是个借词,在蒙古语、维吾尔语、突厥语、鄂温克语等“水井”,大致是为huto。后来音被汉语吸收,汉字共有八种写法,而胡同最为流行。在元杂剧就有“胡同”这个词,关汉卿《单刀会》中有“直杀一个血胡同”。在明清大量使用,使胡同原义“有水井处”转为“街巷”,并被看作是汉语词。而街道通名“条”可看作“条胡同”中省略掉“胡同”二字,其意义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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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街道通名规范化的问题与建议
在街道通名的规范化工作中,保定市地名办“东西为路、南北为街,一路一名,新旧有别,多用原名”的调整原则无疑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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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道通名规范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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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老城区街道通名的调整
从城市老城区街道地名调整方案看,不少旧街道名称包括街道通名保持不变,这是值得肯定的。同时,一些老城区街道通名的更改是值得商榷的,例如:把街道通名由“街”改为“路”或由“街”变成“巷”。探究其原因只是为了符合街道通名的走向性原则,但其实这种做法不符合老城区街道通名的历史实际,因而没有太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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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新城区街道通名的命名
通过对城市街道实例以及命名规律的认识,本文了解到街道通名具有层级性、走向性和区域性的特征。但仍有不少城市在新城区街道通名的命名中并未注意或遵循这些特征,并且群众对街道通名的特征也没有明确的认知,这就导致一些新城区的街道通名的命名杂乱无章,或者即使有科学的规划由于宣传不到位,并未发挥其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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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街道标志牌的通名译名
在街道路牌使用双语来标志的过程中,街道路牌的通名是使用音译还是意译,目前处于一种混乱状态。街道通名“街”“路”“巷”,有的城市街道路牌用音译,“JIE”“LU”“XIANG”;有的城市街路牌用意译,“St”“Rd”“Al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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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道通名规范化的建议
经过研究分析,为解决街道通名中显现出来的各种问题,本文认为应该在街道通名规范化中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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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历史文化的传承
街道通名一旦被当地居民接受并使用就约定俗成、代代相承。尤其作为老城区街道名称,具有比较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并且符合人们日常的认知习惯。对老城区有特色的街道名称的保存,也是在尊重对历史文化的传承。而街道通名是街道名称的一部分,自然也应该得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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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
街道通名的使用要遵循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唯有科学规范的街道通名才能长久保存下来。结合具体来讲,在新城区街道通名命名中,一方面充分尊重街道通名的走向性,体现街道通名位次义明确、层次感分明的特点;另一方面选用适宜在前面加数字的街道通名,如:前面在分析“通名①+通名②”的结构方式时列举的“道街”“里街”“条(胡同)”三组街道通名,这种呈序列的数字化街道名称,可以突出街道名称的指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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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1992年6月,民政部和中地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重申地名标志上地名书写标准化的通知》(中地委[1992]4号)中强调: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要坚持国家标准化的原则,地名的通名和专名均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进行拼写,不允许采用“威妥玛氏”等旧拼法,也不允许采用英文等其他外文译写方法。用英文来意译显然只是符合某些城市的地方法规,却并没有遵循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为此国家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关于街道书写法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宣传以及相应的管理,引导街道路牌书写走向法制化的统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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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
本文在一定程度上对街道通名的研究现状作出较为全面的总结论述,并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分析考察做出相应的调整。从地名学和语言学综合视角,对街道通名进行历时和共时的考察和分析,并最终通过以街道通名研究为切入点,将传统训诂学与现代地名学进行跨学科、跨时代的“接轨”,希望能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一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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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歌 刘洋洋
来源:《汉字文化》2021年第13期
选稿:宋柄燃
编辑:杨 琪
校对:汪鸿琴
审订:耿 曈
责编:宋柄燃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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