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卓朗科技(现津信科5,原代码600225)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新进展。公开信息显示,日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部分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卓朗科技应向投资者赔付经过核算的损失。
往前追溯,2024年12月25日,卓朗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年、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
因前述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卓朗科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年3月6日,卓朗科技正式从A股市场摘牌。
“卓朗科技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索赔。”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根据法院判决,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并在2024年3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权利。
吴立骏律师提示,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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