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一个树种的发展,就是一个时代的选择,也是一场天时、地利、人和的偶遇。
得益于上世纪80年代中国与澳大利亚的东门合作项目,广西掌握了桉树品种选育、组培工厂化育苗、人工栽培等核心技术,而进入新世纪的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而国内木材短缺日趋严重,生长迅速、用途广泛的桉树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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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广西出台《关于加快我区速生丰产林发展的意见》,利用良好的雨热条件,大力发展速生丰产。而桉树力压松树、杉木、相思、毛竹等推荐树种,很快就脱颖而出,成为人工林种植的首选,以每年200万亩左右的速度一路狂奔,书写了一段中国造林史上的绿色传奇。
“凡事有度,过犹不及,物极必反。”正是这种野蛮式的狂飚突进,确实为经济增长注入了强劲动力,但也积累了不容忽视的风险和问题,比如毁林种桉树、大面积纯林化、轮伐期太短……为了快速获得短期效益,不管不顾,实施掠夺式经营,对土地、水源、环境都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这些问题,如同悬顶之剑。
于是,调整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在10多年的时间里,广西陆续出台了N多项政策和措施,积极推动桉树科学经营、树种结构优化和行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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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广西出台了《自治区林业厅关于科学发展桉树速生丰产用材林的意见》,明确速生桉重点在桂南地区和丘陵地区发展,控制在桂北和坡度25度以上的山地发展。
2014年12月,广西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森林树种结构实施方案(2015-2020年)》,确定桉树纯林改造区域和改造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桉树结构调整,逐步调减桉、松、杉等人工纯林种植规模,大力营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名优经济林和混交林。
2015年10月,广西印发《广西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更新改造管理办法》,规定保护等级为二、三级自治区级以上人工纯林公益林中,林龄满5年以上的成熟、过熟桉树纯林,可申请采用低效林改造方式进行皆伐更新,改造为生态功能更优的乡土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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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广西立法制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强化水源保护地、保护区管理,明确禁止在水源保护地、保护区新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还禁止采用全垦整地、炼山等经营方式。
2018年11月,广西出台了《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把桉树纯林更新改造为油茶,列入激励补助范围。
2021年11月,广西印发了《广西科学发展桉树工作方案》,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通过采取科学规划、科学育苗、科学造林、科学施肥、科学利用等措施,力争实现桉树发展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单产稳步提高、效益提升,实现功能多样、协调稳定任务目标。
2025年4月,广西印发了《关于开展广西桉树枝叶病害防治三年攻坚行动(2025-2027年)的指导意见》,从2025年至2027年,把全区桉树枝叶病害年发生率控制在10%以内,防治率达80%以上,并且要求每年新造的桉树混交林面积比例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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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广西没有回避问题,而是选择了直面问题。平心而论,调整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变化,但成效差强人意,桉树的实际种植面积非但没有下降,反而继续上升。
那么,桉树面积为何不降反升?调整为何步履维艰?
一方面,群众改种意愿低。桉树仍是广西经济效益最好、技术最成熟、产业链最完整的树种。即便种植或改造有补助激励,也难以弥补改种带来的收益差距。这种经济理性使得农户对政策调整持观望态度。
另一方面,制度性制约依然存在。部分桉树林被划入公益林,采伐和改造受到严格限制;一些地区采伐指标不足,也影响了树种更替、林分改造的推进。这些制度设计上的不足,使得政策执行面临现实障碍。
桉树,已深度嵌入广西经济命脉之中。所以,桉树作为广西林业支柱的地位,短期内难以动摇,但调整已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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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路径包括:
· 提质减量:提升单产控制总面积,以更少林地满足木材需求;
· 划界保护:严禁生态敏感区种植,逐步退出现有敏感区桉树林;
· 科学经营:推广混交林、延长轮伐期、类自然经营,促进生态与经济协同;
· 制度优化:完善生态补偿,疏通采伐改造政策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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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任何调整,都不会一蹴而就。
广西的桉树调整之路或许漫长,但每一步都是为了更可持续的未来,为了桉树产业更健康的发展,更是为了守护好广西那块“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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