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台胞林女士委托其代理人为海丝中央法务区思明示范区和家园涉台人民调解委员会送来一面锦旗,锦旗上印着“情系两岸促和谐,涉台调解暖民心”,以此感谢和家园涉台调委会的林瀚智律师、洪圆调解员等人通过调解帮助其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据了解,台胞林女士与刘先生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将其店面出租给刘先生,用途限定为电动自行车销售与维修,租赁期限自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8年4月27日止。林女士称,在履约过程中,刘先生不仅多次逾期支付租金,其胞兄还未经允许擅自改造房屋结构,将店铺作为居住、仓储、经营混合使用的“三合一”场所,引发公安、消防、安监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已构成根本违约。
林女士遂向海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受理该案后,认为该案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根据海沧法院与和家园调委会建立的涉台纠纷诉调对接协同机制,涉台法庭将案件委托和家园调委会调解。接到这个案件之后,了解到案件的复杂性,和家园调委会迅速响应,指派台胞调解员林瀚智和大陆调解员洪圆等人多措并举推进调解,包含证据系统梳理、法理清晰阐释、情感融合疏导等。
为取得台胞业主林女士的信任,和家园调委会邀请台商协会代表参与沟通,以“娘家人”身份倾听林女士诉求,同时引导承租人理性面对违约责任,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当了解到承租人因家父意外生病,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恶化后,调解员向林女士说明了承租人违约缘由,并说服林女士充分考虑这一情形。最终,林女士体谅承租人的困难,主动大幅降低主张的金额,不仅放弃违约金,在承租人限期返还店面的情况下,对已欠付的大部分租金也予以放弃,充分展现调解工作的人文关怀。
经三轮“背对背”调解和两次协调会,在海沧法院涉台法庭承办法官的指导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双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限期返还店面,并支付欠付的小部分租金,林女士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调解后,台胞林女士感慨道:“原本以为要通过漫长的诉讼才能解决,没想到海沧法院涉台法庭与‘和家园’的协同机制如此高效专业,真正让我们台胞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以及调委会的温暖!”
调解员林瀚智律师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案件的调解难度比较高,但因为出租方有同理心,为双方友好协商作了让步,是一个成功的调解案例。他表示,和家园调委会有很多的台胞调解员和台籍律师调解员,对于台湾地区居民的认知和价值观会更为熟悉,在与他们沟通时,更容易激发同理心,可以起到良好的沟通桥梁作用。
海峡导报记者杨思萍 实习生 李佳佳 文/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