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19岁自闭症学生李同学经残联推荐并通过考试,成功收到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的录取通知书。然而,在报到当天,校方却以“学校不收自闭症学生”为由,当场将其劝退。
令家长难以接受的是,若校方早作决定,孩子本有其他学校的入学机会,如今却因录取截止而错失良机。
从录取到拒录,校方的“变脸”是真快。对此,校方解释称残疾人招生项目“以肢体、言语残疾学生为主”,面试时不知其自闭症。
但这一说法明显站不住脚。
《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5年残疾人学生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中,招生对象虽以肢体和言语残疾学生“为主”,但未将自闭症学生排除在外。同时,李同学报考时提交了残疾证,证号也能看出其残疾类型,学校在审核时却未重视和发现,这显然是工作失职。
如此来看,学校做法更像是一种基于刻板印象的歧视。国内外自闭症孩子勤学成才的例子数不胜数,他们在普通学校内也能融洽地与同学相处,所谓“来了会变得越来越差”以及“担心影响其他学生”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很难相信出于教育工作者之口。一个充满偏见的判断便剥夺了孩子受教育权,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与国家倡导的融合教育理念背道而驰,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错误信号:某些残疾类型的孩子是“不受欢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家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普通学校不得因残疾拒绝招收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既然李同学通过了选拔,符合录取条件,学校不应拒绝。学校相关人员的言行,既背离了教育公平的原则,更是对法律的无视。
孤独症患者常被称为“星星的孩子”,他们考上大学本就不易,不应遭遇如此冷漠对待。对学校而言,即便确有实际困难,也应选择委婉告知,并主动提出协助解决的方案,多一些“人情味”,而非简单粗暴地将学生拒之门外。
目前,广东省残联正就此事与学校展开沟通,共同商议解决方案。保障残障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与担当,而一纸落空的录取通知和一扇紧闭的校门,是对“有教无类”的教育初心的公然违背,当事学校需要好好补上这一课。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灵灵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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