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犯罪的立场看待事物的真相
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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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交付率第一的解卡团队—————
这是全网唯一的出借银行卡后申诉解除两卡名单的案例,六叔团队从去年底到今年8月,历时大半年辅助其解决了两卡名单的过程分享给大家。
今天这个案例非常有代表性,事主是一个在校学生,去年年底在网络上看见兼职招聘信息,应聘后就是代购苹果手机,然后账户进入了黑钱,被行政处罚200元,进入断卡惩戒名单,今年3月去异地拿到了不涉案证明。
分析这个案情之前,六叔要告诉你们,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后,一定要立刻咨询专业人士整理、梳理案情,给出解决方案,而不是等出了大问题后再来解决,如果这位在校学生,在冻结后第一时间咨询六叔,那么可能500元就能解决他的问题。
而现在花了10几个W和一年时间来解决问题,还好是解决了,否则花钱都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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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咨询六叔的人我会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还原事实的基础上写出情况说明。
我们来梳理下这位在校大学生代购苹果手机进入断卡惩戒的事项,来看看有两种极端可能性:
第一种就是涉嫌跑分,参与帮信行为,微罪不诉行政处罚200元。
第二种就是善意所得,完全没有违法行为。
你愿意走哪一步?
我们来看一开始事主本人自己处理此事户籍地给出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就是事主本人的陈诉和申辩,出借了银行账户导致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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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事主咨询了六叔后,异地叔叔给出的证明。非涉案卡,也就是银行账户不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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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一个案件,为什么会有叔叔认为不涉案,也有叔叔认为你帮信了呢?
那就是事主的口供,也叫陈诉和申辩,这就是为什么六叔一直告诉你们,第一次的自述情况说明,也就是还原案件事实非常重要,咨询六叔的,我们都会第一时间整理出对事主最有利的案情。
回到这个大学生的案情来,兼职代购苹果手机,收到了黑钱,哪种情况是帮信,哪种说法是无责?
【有责】对方打款2万元到我银行账户,我去购买了苹果手机交给了对方,剩下200元是我工资(利润),卡被冻结这就涉嫌帮信,主要看你是否主观明知等。
【无责】我去买了苹果手机,被家人骂消费太高,看网上有人回收,对方给我打款2万元,卡被冻结。
【有责】对方打款2万元到我银行账户,我把卡给对方了,对方去ATM机取现后买没买手机我不知道。
同一件事情,三个说法,一个是帮信,一个是善意所得,一个是出借银行账户,都是还原事实的基础上描述案发经过,你选择哪一个?
不好意思,大多数人自我陈诉的都是第一种,大多数的嫌疑人,罪名都是自己给自己定下的。
这个案例就非常有意思了,冻结地也就是承办单位认为没有涉案嫌疑,而户籍地叔叔又认为确定涉案做出了行政处罚,很多小伙伴就会问了,这不是相互冲突了吗?总有一个叔叔是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吧?
经过和我们律师反复沟通得到解释:异地叔叔排除了涉嫌刑事违法犯罪的嫌疑,但是本地叔叔可以认定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行政违法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做出的决定也没有错误。
而这位事主是第三种情况,其实并没有把卡借出去,但是笔录上说自己借出去了,这种就明显的构成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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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种单子是不接的,没有申诉的点,但是大学生真的太可怜(给的太多)了,给出的预算超出了我们的底线,秉承着只要钱到位,啥姿势我都会的原则,六叔决定试一试。
我们从主观不明知出发,找到程序上问题申请了行政复议,去年11月行政处罚以后果轻微刑及时改正为由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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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最大的障碍解除了,于是我们就正常提交解除断卡惩戒的申请,本地叔叔直接提交了材料,等了四个月终于通过审核解除了断卡惩戒(两卡管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途径!
马斯克不是经济学家,但马斯克肯定懂赚钱,因为他是世界首富……这就够了。
没有拿到结果的人讲赚钱就像是处男给别人讲房事经验……
所以过往战绩能够说明问题。
学校也是如此,如果你送孩子上学的目的是让孩子跟老师学会赚钱的本领,那么很遗憾,99.99%的老师自己不会赚钱,如何教你的孩子赚钱?
如果你送孩子上学的目的是培养孩子当一个合格且优秀的工具人或机器零件、遵纪守法、那么恭喜你,很有可能达成目的。
有一句话我很喜欢:
说你做过的(别吹牛逼)
做你说过的(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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