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这份纲领性文件系统地描绘了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战略方向,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迈向更高水平的公正与权威。
我读了《意见》全文,第一印象是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另一个深刻印象是《意见》让法院的公正审判,成为丈量民心的精准标尺。可以说,这份《意见》不仅是人民法院践行“国之大者”的行动指南,更是以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宣言。
![]()
党中央的《意见》出台后,某些法律界的大V和公知坐不住了,各种杂音再次响起,其中最常见的也是最迷惑性的一句话是“没有审判独立,哪有公平公正”。我不得不说,公知们真是混淆概念的高手,他们让不少人下意识地认为:司法机关脱离了党的领导,司法权独立了就能公正判案,这样的谎言只能欺骗那些“用脚思考”的愚者!
首先,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法律的阶级性。法律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西方国家的法律,其阶级性就是金钱,就是为资本家服务的。比如,1981年美国总统里根遇刺,25岁的凶手约翰.辛克利因其父亲是大老板,就被法院判定为“作案时精神失常”,免于刑事责任!又如美国现总统特朗普,下台后民事、刑事官司缠身,一旦当选总统后民事与刑事都不追了,而且连侦办案件的检察官都辞职甚至被刑事调查了……这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属性,法律反映的是资本家的意志,法院维护的是资本家的利益。
![]()
其次,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国体决定了政体的组织形式必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我国的宪法还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律体现的是全国人民的意志。我们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人民法院是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属于政治机关,政治机关就必须站稳政治立场,接受党的领导、体现党的意志、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具体到法院的工作上,就是公平、公正地判好每一件刑、民事案件,把每一件案件判好了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唯有如此,法院的工作才能不跑偏,法官才能高质量地为人民服务,法院才能为国家提供高水平的司法保障,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国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谓的“审判独立”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党中央在《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同时强调“坚持党的领导”,这表明我国的审判独立是在党的领导下的独立,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的独立,不是脱离了党的领导、脱离了人民群众监督下的所谓独立。这种制度设计,既能够保证审判机关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又能够避免西方国家虚伪的司法独立的弊端。讲清楚这一点,公知们鼓吹的“三权分立”和“审判独立”就像菜市场那些所谓的“纯手工”豆腐一样,看似白白嫩嫩,上手一捏就露馅。
![]()
所谓的“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各自独立,听起来好像是三个武林高手在互相制衡,实则是打麻将的“三缺一”,因为他们使用着同一套维护资本家利益的“规则”。而“审判独立”就更加可笑了,美国的司法权与行政权和立法权是一种相互制衡的关系,甚至其检察权在制度设计上独立性还不如中国,很多检察官就因为对总统的“忠诚度”不够而“被辞职”。可以说,美式的审判独立更像是魔术师的道具:你相信它时它可以公平得让人感动;但你一旦较真细看,它就变成了“富翁们请得起律师,穷人只能当被告”的黑色幽默。
我最后想特别强调:人民法院的领导必须站稳政治立场,人民法院的法官必须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思想,以法律为武器,坚决打击形形色色的政治类犯罪分子,严厉惩治一切刑事犯罪分子,用良知与忠诚判定每一件民商事案件,追求”人民至上“的公平正义,唯有如此才能把党领导下的审判工作做好!
(此文为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图片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作者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