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计现在大家都知道一件事情了,这件事情就是:我们这里的社保又出新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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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互联网上的消息来看,从9月1日起,所有不缴纳社保的协议将会直接作废。
现在的办法很简单、也很直接:往后不管什么企业、不管什么工厂、不管体量多大,即使你卖个包子要雇人的话,也必须全额缴纳五险一金,少一分都不行。
现在的规定是:工人如果选择自愿放弃社保的话,那么这样的协议彻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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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的强化、为了进一步的让广大群众知道这个事情;昨天工人日报也发表了文章。
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做:“自愿放弃”不是拒缴社保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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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中还举了一个案例:
话说,一个朱某入职某保安公司,双方约定公司不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将相关费用以补助形式直接发放。
结果这个朱某认为公司此举剥夺了他的法定权利,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有关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判决该保安公司支付朱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工人日报的结论是:社保权益绝非可“协商”的筹码,也不是“可交易”的私人契约,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企业终将付出代价。
这篇文章写得怎么样呢?我认为写的很好、写的非常好;每一个字都是站在了劳动者的角度来思考的、每一个观点都是为了劳动者们好。
可是、但是,会不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出现另外一种双方都同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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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雇了一个人来上班,如果我给他购买社保的话,假如双方每个月都要出800块钱,那么一共是1600块钱。
如果我跟这位员工协商一致的话,我们不买社保,这样每个月算下来的话;工人可以多拿钱、我也可以少花钱,这算不算一种共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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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说:买社保是一种长期投资,这样退休了以后就可以拿退休工资了。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既然是一种对未来的投资,那么我可以选择投或者不投,而不是强制性地让我每个月投资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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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种缴费变成一种每月强制“消费”的话,我认为这对于雇主、对于员工都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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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说三句话!
第一句话,为你好本质上是可以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不能拒绝的话;这就是有点问题的了。
第二句话,至于现在为什么必须交社保,我想原因大家都应该知道。
第三句话,未来的事情只能交给未来了,因为我们无法改变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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