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焦点讯(文/彭小伟)目前各地都在开展网约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司机师傅们一直疑惑,交通执法部门为什么不直接查处网约车平台,反而要增加难度到路上去拦截。
8月2日,济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报送的《网约车执法破局--从济南案例看出租车行业治理》,在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典型案例发布仪式上荣获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典型案例,也将主管部门查处网约车平台的技术难度公之于众。
2022年12月,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出租车行业全面整顿促进健康发展百日攻坚行动”,对网约车平台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
经前期排查,掌握到某出行网约车平台可能存在违规派单情况,2023年1月5日13时53分,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前往平台所属公司某出行公司济南分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核实违法线索。
原本这只是为核实违法线索而开展的常规执法检查,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平台方为了阻止执法人员顺利调取真实数据,表面装作配合,实则处处设阻,甚至用上了“三十六计”。
01蒙混过关
当执法人员提出调取平台订单数据的要求后,时任市场运营经理荆某的答复出人意料。作为一家互联网企业,竟然声称连电脑这种最基本的办公工具都没有。执法人员给予荆某合理时间去协调解决。在荆某一通电话仍然协调无果后,执法人员秉持“服务不打折、执法敢较真”的态度,果断邀请荆某到执法大队,使用公务电脑进行操作,既体现了执法温度,又坚守了执法原则。
02瞒天过海
到达大队驻地后,执法人员要求调取2022年9月15日该平台在济南市的网约车订单,荆某却表示系统只能查询最近一个月的订单数据。凭借丰富的执法经验,执法人员对荆某的查询权限产生质疑,而荆某却斩钉截铁表示公司只有这一个权限。随后,执法人员又让荆某调出最近5日的订单数据,结果依然没有数据,荆某的说法不攻自破。
03浑水摸鱼
荆某不断以“操作不熟练”“总部电话无人接听”为由故意拖延时间。此时距离检查开始已接近两个小时,面对荆某的有意拖延,执法人员通过荆某电话与公司总部团队沟通,要求其提供最高查询权限,并告知其故意隐瞒数据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04偷梁换柱
在执法人员的持续劝导、督促下,公司总部提供了用户名为“济南合规账号”的账号,但登录后仅有车辆信息,却无关联订单信息。眼见这一手段未能过关,公司总部又提供了用户名为“乔某凤”的济南分公司负责人账号,虽然能够调取数据,但执法人员并没有放松警惕,将其提供的订单数据与事先掌握的违规派单信息和监管平台信息进行交叉核对,发现其所提供订单信息中依然未包含执法人员事前掌握的两条违规派单信息。
此时,调查时间已持续了7个小时。执法人员反复告知荆某,某出行公司济南分公司作为济南市网约车运营主体,有义务配合执法部门调取查阅完整订单数据。荆某始终借用层级请示、技术问题等理由推脱,拒不提供完整数据,拒绝配合执法检查。
基于上述情况,2023年1月5日21时许,执法人员对某出行公司济南分公司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023年1月10日,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济南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前往该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在大量确凿的违法证据面前,该公司承认了存在隐瞒订单信息、刻意制造执法检查阻碍的事实。
2023年1月12日,执法人员根据订单数据对比信息、已查处网约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及影像资料等充分证据,对其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七)项,并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道路运政)第159项,作出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事后,某出行济南分公司配合济南交通执法部门的检查,提供了完整的订单数据。执法人员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审查,发现该公司提供网约车服务的车辆中,有 22 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依法对这一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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