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官方的几次表态和行动都表明,中国绝不会坐视自己的利益损害和出卖,很大概率会----
否决这笔交易!
很简单,和记卖港是要经过中国批准的。如果这笔交易威胁到国家安全,完全可以采取紧急措施。
不过这里有个bug。
如果和记是香港的上市企业,当然要被港府监管。
问题是早在2015年(也就是李嘉诚在大陆撤资的那年),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合并分拆为“长和”(长江和记实业)及“长实集团”(长江实业集团),两家新公司的注册地都迁出香港设在了境外的开曼群岛。
包括长和系最后一家在港注册的电能实业,也在2015年与长江基建合并,注册地改为百慕大群岛。
甚至旗下和黄医药、港灯等其他关联公司,注册地也改到了海外。
不过,早就如此费心的布局、国家就没办法了?
当然不是。
我们可以打“反垄断”牌!
贝莱德财团如果通过这次交易形成全球港口运营垄断,还有美国打算对中国船只征收每次150万美元的“服务费”,我们就可以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那么根据《反垄断法》第2条和第26条,“若交易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中国可以直接否决交易。
这里特别要说的是,不会因为你是境外企业就拿你没办法。除非你未来和中国不发生任何直接和间接联系。
当今世界,还没哪个跨国企业在中国不存在业务,就算你在华没直接业务,能做到不与中企、和与中国有业务往来企业的合作?
李嘉诚做不到,贝莱德也做不到!
2023年9月,都说贝莱德已经完全撤出中国,结果转过年财报上一看,贝莱德加仓了A股———你看到的,都是人家想让你看到的而已。
一个企业在全球营业额合计达到一定数值,就要申报。
比如中国反垄断规定达到120亿人民币、欧盟规定达到50亿欧元就要申报。
如果强行买卖的后果,不是禁止你销售(运营)那么简单,而是罚到你无法承受的地步。
2018年,高通收购荷兰NXP,就需要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反垄断机构审查批准。当时中国监管机构SAMR没在两家公司设立的最后期限前批准交易。导致在事实上阻止了高通的收购。
2020年,SAMR批准了英伟达对以色列公司Mellanox的收购,不过批准程序延迟了一年多才让交易完成。
2022年,英特尔收购以色列公司高塔半导体,需经过中国反垄断审查。 最后收购失败,英特尔付出3.5亿美元的费用,自己认栽。
更何况长和集团和贝莱德集团在中国都有大量的直接业务。这也是中国实质上能管辖到它们的原因。
还有更关键一点。
一下子卖那么多港口,给国家带来危害显而易见的,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章第四节规定,“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可以实施惩治!
所以,我们反制的手段很多。
未来,这些港口的去留很可能会纳入中美新一轮谈判,由国家出面,就像TikTok出售案一样作为筹码的一部分进行博弈。
而长和售港风波,也是中国捍卫自身经济与安全合法权益的宏大乐章中,那一段小快板。
最后要说的是-----
牵涉民族大义,"在商言商"论站不住脚!
没有国家支持的资本,就是无根之果,任何其他国家、势力都可以咬你一口。
法国、日本、俄罗斯的企业、富豪就是前车之鉴。从俄富豪哪怕与祖国划清界限,照样被美国抄家的结局来看,李再不悬崖勒马,下场不比赵长鹏好到哪里!
国际格局上来说,美国除了对我们没直接兵戎相见外,其他领域早已经大打出手,甚至是不择手段了。
当然,不论什么形式都来者不拒。
毕竟我们拼命的造航母和五、六代机,铁定不只是为了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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