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高考是很多普通人改变命运的关键转折点,可要是有人偷走你的高考成果,顶替你上大学,你会是什么感受?2020年,某省曝光的两起冒名顶替上大学案,让人惊掉了下巴!农家女陈某,16年前的大学梦被人无情粉碎;另一位农家女苟某,20年前也遭遇了同样的厄运。事情曝光后,该省高校紧急排查,居然揪出240多个顶替者,这简直是把公平踩在脚下摩擦!
这些出身贫寒的学子,十年寒窗,日夜苦读,满心期待着通过高考改变命运,可希望却被这些黑暗操作无情碾碎,人生轨迹就此被彻底扭转。即便冒名顶替者和背后的帮凶会受到法律制裁,但那些被偷走的青春和人生,又该如何弥补呢?他们还能重返校园,去完成未竟的学业吗?又能否向那些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的部门和学校索赔呢?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其实,冒名顶替上学这种恶劣行径,早有先例。2001年的齐某苓案,当事人被冒名顶替上中专,顶替者甚至冒用她的身份在银行工作。法院终审认定,顶替者侵犯了齐某苓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不仅要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还得吐出冒用期间的非法所得,外加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这起案件备受关注,因为法院首次在普通民事案件中援引宪法,让宪法从政治宣言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判决依据。可惜,2007年最高法废止了相关批复,宪法不能再直接用于司法审判。
冒名顶替,侵害的远不止姓名权和个人信息权,受教育权、公平权以及人格自由发展权都被狠狠践踏。虽然不能直接援引宪法,但这些基本权利仍能通过民事、刑事或行政审判来保障。齐某苓案给被顶替者指出了维权方向:可以对顶替者提起民事诉讼,也能向失职的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提起行政诉讼;不仅能要求顶替者赔偿,还能向涉事部门和高校申请国家赔偿。
在这些案件里,教育行政部门、户籍主管部门和高校也难辞其咎。他们审查走过场,监管一团糟,构成了职权违法。就说陈某的案子,顶替者一家一路“开挂”,打印准考证、冒领通知书、篡改档案、办理假户籍,学校还不审核,一路绿灯。这些部门和学校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必须担责。所以,陈某除了向顶替者索赔,还能起诉当地教育局、派出所、中学和大学,要求国家赔偿,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被顶替者还能回校读书吗?陈某一心想重返大学,某省理工大学却态度反复,一开始拒绝,后来又松口协助。从法律角度看,高校有招生自主权,对于顶替者,在校的要注销学籍,已毕业的要撤销证照,被顶替者要求撤销顶替者学籍和学位证书不受起诉期限限制。但被顶替者重新返校的诉求,得依据高等教育法分析。陈某虽有入学资格,但16年过去,情况变了,大学有自主决定权。不过,大学不能随意拒绝,如果不构成返校障碍,学校应考察后提供返校机会,毕竟受教育权是基本权利,理应重点保障。
法律不是万能的,无法完全追回被偷走的人生,但必须有所作为,捍卫公义。这些被顶替者大多是农家子弟,本想借高考改变命运,却成了受害者。作恶者不仅剥夺了他们的受教育权,更破坏了教育公平。我们在严惩恶人的同时,更要完善教育系统,让教育公平不再是一句空话。
又快高考了,希望每位考生都能公平竞争,愿公义护佑,让“偷人生”的悲剧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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