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可偏偏有人继续以身试法 二次酒驾
结果把自己“喝进了”拘留所
二次酒醉驾案例
4月15日,怀集公安交警在怀集县河南中路大桥下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驾驶员梁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29mg/100mL,警员立即带梁某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经抽血检测,结果显示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警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梁某于2021年6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此次查获属于“二次酒驾”。
最后,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梁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酒后驾车一旦被查处
交警部门的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
以后的任何时间
被再次被查获酒后驾车
都属于“二次酒驾”
需要付出更沉重的法律成本
查处酒醉驾早已是
肇庆公安交警的常态化工作
百日行动期间
已经有多人因二次酒驾被拘留了
肇小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员切勿以身试法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源:平安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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