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在某网站上购买一件68元体恤,收到快递时,却发现卖家发了2件一模一样的衣服,显而易见,女子知道是卖家搞错了,她没当回事,结果不久,卖家联系到她,让其把误发的那件退回,但是遭到女子拒绝,没想法到,卖家一不做二不休,决定要起诉这位女子。
【回顾】
眼看夏季要到了,爱美的张丽想提前把夏装备上,正好遇到网上搞活动。
张丽在网上买东西有个习惯,喜欢薅羊毛,总结起来无非两个字“省钱”。
本着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优惠,哪家优惠力度大,她选哪家。所以,在网上看了一番之后,张丽选了一款69元女款体恤。
在张丽看来,体恤没必要买多好的,穿一个夏季就够本了,明年接着买新的。
不到三天,张丽就收到货了。她赶紧拆开,想试一试。不想,在打开包装后,发现卖家给她寄了2件同样的尺码。
张丽赶紧到手机上确认一下,自己的订单上购买的是一件,不用想,这肯定是卖家发错了。
以前,张丽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记得当时她购买2盒牙膏,当她收到快递时,发现卖家多给她发了一盒。
收到以后,她没有联系卖家,卖家也没有联系她,就这样不了了之。反正张丽觉得又不是自己的问题。
那次网购经历让张丽倍感开心,因为她感到自己占到便宜了。
同样的经历再次让张丽觉得,这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既然卖家发错货,跟自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那自己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
于是,张丽便心安理得的收下了2件体恤。只是,过了几天,张丽接到一个陌生电话。
原来是卖家打来的电话,他们在盘库存的时候,发现因为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发错了订单。
卖家一方面给张丽道歉,另一方面委婉提出,希望张丽能配合他们的工作,要么把多余一件退回,邮费由他们承担,要么张丽可以选择额外支付69元购买第二套体恤。
面对卖家提出的建议,张丽一口回绝。凭什么,我没有购买2件,是你们发错了,我凭什么要配合你们。
卖家再三协商,张丽就是拒绝配合。卖家找到记者,希望记者能帮助沟通。可是,张丽面对记者依旧理直气壮地表示,我就是不退,如果你们觉得我犯法了,可以起诉来抓我。
无奈,把卖家逼急了,他们决定起诉张丽,强制要求对方返还体恤衫。
那么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普法讲堂】
1、卖家起诉张丽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如果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了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就本案而言,张丽支付69元价格,购买了一件体恤衫,然而卖家因为疏忽大意,多发给她一件,对于多的这一件,显然是属于不当得利。张丽应当归还,或者支付相应的价款。
2、如果张丽拒不赔偿,那么该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张丽口头上一再强调,自己没有错,的确事情的起因是卖家自身原因导致的,所以对于具体赔偿,卖家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可以折中给张丽打个折扣,或者提供点赠品优惠,事情或许就不会如此僵化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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