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张哲慧同志辞去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15日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因工作调整提出的辞职请求,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哲慧同志辞去集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李林同志
辞去集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15日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因工作调整提出的辞职请求,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林同志辞去集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赵弘毅、杨雪敏同志
辞去集宁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15日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赵弘毅、杨雪敏本人因工作调整提出的辞职请求,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弘毅、杨雪敏同志辞去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集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月15日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翁韶云的集宁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沈冬梅为集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宏博为集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王志伟为集宁区信访局局长。
集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的决定
(2024年1月15日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集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由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提名,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兰明芳同志不再担任集宁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永胜同志为集宁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集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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