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龚卫锋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吴秀波及名下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4.66亿余元,涉及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凡美玲,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等,由吴秀波与古文娟分别持股99%、1%。
吴秀波曾是知名男演员,2018年因“出轨门”事件形象大跌,后淡出娱乐圈。
编辑:朱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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